遗产税开征探讨
2009-01-08张春瑜
现代商贸工业 2009年23期
张春瑜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居民贫富差距逐渐拉大,开征遗产税被提上了我国税收立法的日程。阐述了在我国征收遗产税的必要性以及如何科学合理地设计遗产税制度等问题,在正视我国开征遗产税所面临困难的基础上,对遗产税的开征难点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遗产税;开征意义;难点分析;税制设计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3009401
遗产税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通行税种,作为一国财产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完善我国现行税制具有明显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目前,开征遗产税的前提条件已基本成熟: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按劳分配和按资产分配相结合,个人收入差距加大;实施了个人储蓄账户实名制,开征遗产税的基础机制初步建立。虽然还存在许多障碍,但尽快立法,开征遗产税已是当务之急。
遗产税迟迟未能出台除了对其本身存有争议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遗产税是国际公认的复杂税种,其征管要求很高,对比国际情况,在我国开征遗产税绝非易事。
首先,最优税制理论表明,一个好的税制一定是对经济主体行为扭曲最小的税制。而遗产税的征收将改变人们对生命周期中消费和投资的预期,产生超额税收负担。开征遗产税会影响到财产所有人对于消费和储蓄的选择。遗产税课征的结果,会使继承人消费的相对价格高于财产所有人,因此,理性的财产所有人通常会增加自己的消费、减少储蓄,以规避未来可能面对的巨额遗产税负担,从而导致储蓄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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