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2008-10-24
网络传播 2008年10期
关键词:法律
由“人肉搜索第一案”所想到的
“人肉搜索”的出现彰显了网络的巨人价值与它的“双刃剑”特征。“人肉搜索”出现和流行之前,人们主要依靠搜索引擎单向地搜索和获取网络上的已有信息,而“人肉搜索”主要依靠网民的人工参与,变传统的单向信息搜索为多向互动的网络搜索活动,达到了“一人提问八方同应”的效果。这正是互联网的真正魅力所在。
然而,也正是如此,互联网“因为匿名,所以安全”的传统印象被根本动摇。“人肉搜索”显示出来的人海侦查战术,让人感受到它强大的威力可能被滥用。它开始让每一个网民面对这样的难题:一旦自己成为“人肉”的对象,与其相关的信息将不再成为秘密。无论信息真假善恶,自己是否愿意面对个人信息被不当曝光?是否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在目睹相继发生的一桩桩“人肉”事件对现实社会的冲击,你设身处地做何感想,
“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出现实属必然。它只不过使“人肉搜索”逐渐从先前的戏谑、娱乐、便利,发展到触发道德和法律界线,成为人们“道德和法律准则的角逐场”。在大量“人肉搜索”事件当中,“网络侦探”们经常游走在法律与道德的边缘。绝大多数的“人肉搜索”本身或许并不违法。然而,“人肉搜索”一旦超越网络走向现实,往往会导致威胁、中伤甚至暴力等对当事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违法行为。人人都有权做道德评判,但是无人享有超越法律和道德的特权。网络同现实生活一样,要求网民既要“他律”也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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