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与“氏”
2008-08-15暴拯群
百家讲坛 2008年13期
暴拯群
先秦的姓与后世的姓不同,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最初的“姓”指的是人的出生地。远古母系社会时,人们只知道有母不知道有父,所以上古的姓均从女,表音的偏旁则表示出生地,也就是部落(母系氏族)名。如姜、姬、姚、姑、姒等,无不如此。但这种意义的姓,到秦代便基本消失了。
“姓”字在甲骨文中“从女从生”写作,会意,“生”也兼表读音。《说文解字》对“姓”的说解是:“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因生以为姓,从女生,生亦声。”
区分出生于不同的氏族而产生的姓,在上古有何意义呢?班固在《白虎通义》中提出并回答了这个问题:“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故纪世别类,使生相爱,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者,皆为重人伦也。”这段话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姓是“纪世别类”的,即上古的姓是一种族号,它既不是个别人,也不是个别家族的称号,而是整个氏族的称号。我国上古时代的氏族都有各自的姓,如黄帝,姬姓;炎帝,姜姓;少嗥,赢姓等。在氏族社会中,原本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氏族,“百姓”一词,最初指的是众多的氏族。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三云:“言姓者本于五帝,见于《春秋》者,得二十有二。”就是说远古22个氏族延续到春秋时期的后代,其中从女旁的是母系氏族的后代,其余则是父系氏族的后代。
第二,姓是“别婚姻”的。同姓不婚是氏族社会极重要的一条原则。我国先民早就知道近血缘婚姻对后代不利,《左传·僖公二十三年》中便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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