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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尊重学生需要”的认识误区

2008-07-19曾庆彪

北京教育·普教版 2008年6期
关键词:师生关系教学活动师生

曾庆彪

编者按: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尊重学生需要”日渐成为教育工作者的共识。但由于对“学生需要”概念的不明确和对师生关系的误读,教学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表面化、形式化的不合理教学行为,影响了教学实效性。本文对“学生需要”的内涵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指出,教学活动也要关注教师的需要和教师主导性,只有将“尊重学生合理的需要”与“合理地尊重学生需要”相结合,才能确保学生的需要得到真正的尊重与满足。

关注学生的主体性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努力的方向之一,作为认识和实践活动的主体,学生的需要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成为各种教育改革的出发点,这是值得欢欣的好现象。现代教育的核心理念便是尊重人,弘扬人的主体性价值和地位。“人是目的”是现代民主社会的价值诉求,也是现代教育所秉持的立场问题,它标志着现代教育的精神旨趣摆脱了纯粹“工具理性”的苑囿,回复到对教育本体价值意义的探寻。在教育学的视界下,尊重人也就意味着承认人的主体性价值和地位,把人的发展作为教育的首要目的。学校的教育主题是学生。所以,对学校而言,“尊重人”首先应体现为“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人格和发展需要,促进学生知识和人格的完善与成长。

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推广,“尊重学生需要”已日渐成为学校教育者的共识。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学生的个性和天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尤其是在学校教学实践中,教师更加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求知欲望、情感体验和交往需求,使课堂教学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多样,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机,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教学走向成功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然而,由于对“学生的需要”概念的不明确和对师生关系的误读,在教学实践中也出现了大量的表面化、形式化、不合理的“尊重学生需要”的行为。如对学生合理性需要与非合理性需要不加甄别,造成对学生的骄宠和放纵;只注重部分学生的需要,却忽视了全体学生的需要;将师生对立起来,片面强调满足学生需要,却忽视和压抑了教师的需要等。这些行为,降低了教学的有效性,也不利于学生的发展和教师的发展。为此,我们要在观念上加深认识,正确理解“学生的需要”的合理内涵,把握师生关系的主线,以合理的方式尊重学生的需要。

一、“什么是学生的需要”与“学生的需要是什么”

尊重学生的需要,要从探析“什么是学生的需要”和“学生的需要是什么”两个问题着手。学生主体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学生表达需要的方式也是多样的,作为教师,只有对学生的需要有了深刻的认识,才会在教学实践中合理地尊重与满足学生之需要,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一)什么是学生的需要

人的需要内涵是极其丰富的,其存在形式也不是唯一的。要正确认识和领会究竟什么是学生的需要,应该把握三个基本的维度:第一,学生表达的需要不等于学生真正的需要。著名社会学家、纽约大学柏力梭教授将需要分为四类,即感受性需要、表达性需要、规范性需要、比较性需要。由此可见,人既有可通过言辞和行为表达的需要,也有非表达性需要。对未成年学生而言,他们可以借助自我的表达能力呈现基本的生理需要,但对较高层次的需要,比如归属需要、关爱需要、交往需要、自我实现需要等,却无法用精当的言行准确地表达出来。另一方面,在现实教学生活中,学生不仅会以积极的言行表现出自己的需要,也会以消极的甚至极端错误的行为表明自己的需要。也可以说,对处于成长期的学生而言,他们所表达的需要并不完全等于他们真正的需要。第二,学生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和伦理性。学生的需要往往是适应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同时与社会需要也是相融合的,学校教育要将学生个体的需要与社会需要平衡协调起来,而不能把学生主观表达的“我想要”视为学生真正的需要。第三,学生的需要具有时间性。对学生需要的分析,我们除了要甄别合理与不合理、现实与不现实、积极与消极之外,还要认识到学生也有近期需要与长期需要之分,当下需要与未来需要之别。有学者从认识论上对经验世界、生活世界和学生需要三者的概念作了深刻辨析,指出“‘学生的需要是建立在其生活世界的理想性和经验世界的现实性相互作用的基础之上的,它是理想和现实的融合,它在时间上是指向现在的。”[1]

(二)学生的需要是什么

学生主体的需要是多样化的,但归根结底是身心发展的需要,尊重学生需要即要尊重能促进学生成长发展的内在需求。耶鲁大学克雷顿·奥德弗尔(Clayton Alderfer,1969)教授在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人有三种核心需要:生存(existence)需要,指维持生存的物质条件;关系(relatedness)需要,指人维持重要人际关系的欲望;成长(growth)需要,指追求自我发展的欲望。肖川教授认为,学生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需要:探究的需要、获得新的体验的需要、获得认可与欣赏的需要、承担责任的需要。[2]综合上述意见,我们可以把学生的需要简要概括为认知需要、情感需要、交往需要三个方面,尊重学生的成长需要除了要满足学生生存需要之外,还要满足学生的精神和人格发展需要。

二、关注教师的需要与教师的主导性

此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更加重视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旨在改变以往教学中教师管得太死、学生被动接受、忽视学生需要的状况,这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但在教学实践中,一些教师在“尊重学生需要”的口号声中迷失了自我角色和地位,“在学生们面前越来越谨小慎微,唯恐在批评、管理、惩戒、学业负担等方面冒犯了学生,背上‘不尊重学生需要的恶名”[3],表现得拘谨而茫然。教学中,教学变成了对学生的放任自流,走向了“学生中心”的极端。

教学的目的是使师生双方在交往性实践活动中实现共同发展。教师不应仅仅是为了培养学生而教学,还要实现自身价值,合理的主体性及其发挥原本包含遵循客观规律、注意照顾他人的需要与兴趣以及他人主体性的发挥。[4]因此,在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同时,也要尊重和满足教师自身的需要。笔者认为,要改进当前教学实践中过分强调学生需要,“学生唱主角,教师靠边站”的倾向,就要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和师生观,以辩证的、整体的观念看待学生的主体性和学生需要,克服错误观念给教学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教学活动要尊重和满足教师的需要

教师、学生和社会都是教学价值的主体,三方对教学过程都有自己的需要,师生对教学活动的价值需要和社会的价值需要相比,具有更明显的直接性和现实性,教学活动是在社会需要的潜在制约下外在地表现为实现师生双方的价值需要。从根本上说,教学的价值在于满足学生主体和社会主体的需要,但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将社会主体需要和学生主体的需要转化为教师的需要,社会主体和学生主体的需要才可能得到相应的满足。[5]教学活动既要满足学生学习、成才的需要,又要尊重教师施教、育人的需要,使教师在教学中得到发展。当前教学中出现的唯“学生中心”的极端取向,漠视了教师的主体地位,将师生对立起来,名为“尊重学生需要”,实则不利于学生发展,是应当摒弃的。

(二)教师的主导性不可忽视

教师在教学价值关系中具有主体地位,在教学活动中具有主导作用。尊重学生的主体性需要,发挥学生的自主性,离不开教师的主导作用,师生交往就是在教师主导作用下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教师的主导性也是由教师职业角色的使命决定的。现在的师生观倡导师生间的民主、平等,但这种平等是指师生双方人格、社会身份、法律面前的平等,在知识习得和德性养成方面,教师要发挥主导作用,引导和规范学生,促进学生汲取知识、提升能力、完善品格。丛立新教授认为,师生关系的主线是平等与主导,中国基础教育的发展“既要不遗余力地追求和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因为它代表了中国社会的未来走向;又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教师主导,因为这是教学活动获得意义和价值的最基本条件。”“就中国社会的发展趋势而言,在教学活动中应当以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为追求,同时,必须坚持而不能放弃教师主导。”[6]

三、尊重学生合理的需要与合理地尊重学生需要

走出尊重学生需要的理论与实践误区,其实质是要领会“尊重学生什么样的需要”和“怎样尊重学生的需要”。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必须从观念上和行为上将“尊重学生合理的需要”与“合理地尊重学生需要”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学生的需要得到真正的尊重与满足,教学活动的价值也才能得以实现。

(一)尊重学生合理的需要

学生合理的需要即是能促使学生智识发展、能力提升、品格完善的内在需求,可简要概括为学生的认知需要、情感需要和交往需要,如学生需要获得知识、需要公正对待、需要尊重、需要平等交往、需要发展自身积极的兴趣与特长等,这些需要符合教育目标与学生自身要求,它与教师的需要相融合,同时也合乎社会的价值需求。应当给予恰当的尊重与满足。

(二)合理尊重学生的需要

教学活动应当对学生合理的需要给予尊重和满足,这是我们所认同的价值取向。但仅认同这一观念还不够,我们尊重学生需要的方式和手段也应具备合理性。合理地尊重学生需要应做好如下三个方面:

1.改进和优化我们的教学

教学要关注和尊重学生需要,就要从改进和优化教学内容、教学策略、管理方式等各个环节入手。教学内容要与学生的需要相联系,根据学生已有的学习经验和认知水平,着眼于学生当下生命和未来发展需要,结合社会价值需求来组织材料;教学方法要灵活多样,能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启发学生的积极思维,满足学生的交往需要,实现课堂互动,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管理要面向全体学生,而不只是关注部分学生的需要,要了解和研究每一个学生的需要及其发展的可能性,注重个别指导,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要,促进学生有个性地发展。

2.帮助学生认识自我的内在需要

学生认识自身需要的过程是一个需要引导的过程。人类存在的无经验性,使得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并不能很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需要。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培养学生的自我意识,启发学生认识自身的需要。教师要有尊重学生需要的诚恳态度,帮助学生认识自身成长过程中各个时期的不同需要,使学生树立良好的发展愿景,增强自主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提高学生的需要层次

教学需要顺应学生的兴趣需要,但更需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教育作为一种价值引导工作,具有提高人的需要层次的功能。提高人的需要层次,促进受教育者人格的完善,是教育的重要使命之一,也是教育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着力点。学校教学应该着力培养学生理智的好奇心,使他们拥有关心人类命运,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类的胸怀,在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中实现自身的价值。[7]□

参考文献:

[1]谭斌.论学生的需要[J].教育学报,2005,(5).

[2] [7]肖川.教育的理想与信念[M].湖南:岳麓书社,2002.

[3]赵宁宁.谁是儿童需要的代言人[J].中国教师,2006,(10).

[4]熊川武.反思性教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5]尚凤祥.现代教学价值体系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6]丛立新.平等与主导:师生关系的两个视角[J].教育学报,2005,(1).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

编辑 付江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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