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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与信息公开法律问题研究

2008-07-07周文静

中国学术研究 2008年6期

周文静

摘 要:政府政务信息制度建设是信息时代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以政务信息公开化为核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世界性的趋势。我国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尚有很多方面亟待加强和完善,如尚未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目前中国在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只有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政务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政务信息不能作为生产力要素使用,这个问题在信息化建设中显得更加突出。

关键词: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例外立法;群众知情权。

正文:

一、前言

政务信息公开与管理,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促进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行政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标志,是我国民主政治的必然选择,也是近年来,专家学者以及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积极研究和探讨的重要理论课题之一。建设与完善我国的电子政务与信息公开制度,有着其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是需要我们在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中认真对待和研究的问题之一。

二、我国电子政务信息建立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电子政务是一场深刻的政府行政管理模式革命,它不仅意味着政府行政管理要进一步的公开和透明,政府要通过网络去处理属于其管辖范围内的一部分公共管理事务,更意味着政府工业时代形成的职能式、集权化的政务流程必须再造,才能适应知识经济、信息时代对现代政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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