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热衷发奖与鲜闻问责的反差

2008-05-14

杂文选刊 2008年2期
关键词:蓝藻年度人物太湖

曹 林

一年一度的“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又评出来了,获奖者像往年一样分布在各行各业:有媒体记者,有公益组织负责人,有大学教授,有文化名流,有政府官员,有企业老板,当然也会有一个公众身边的环保“小人物”点缀其间,以彰显年度人物的草根性。有奖大家拿,各行都有份,大人物小人物都有,可谓皆大欢喜——发奖的部门欢喜,因为这是他们的政绩;得奖的欢喜,因为他们的事业得到了承认;可作为旁观者的公众却无法欢喜起来,因为2007年发生了这么多起污染事件,没看到几个人受到惩罚,却看到各种环保奖项泛滥成灾!

可能这是典型的中国特色吧,各部门都热衷于发奖、评优和盘点人物,皆大欢喜嘛。就拿环保领域来说吧,不仅有“绿色年度人物”,还有“绿色卫士”环保先进人物、国家环境友好型企业、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全国绿色学校、全国环保先进集体、全国环保型人居工程、生态奖、地球奖等等——从个人到集体,从城市到工程,从企业到社区,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当完备和发达的环保奖励体系。奖励体系如此发达,可惩罚体系又怎么样呢?这么多部门和机构忙着评优和发奖,有几个部门负责追究责任和惩罚造污者?这个人物那个集体获得各种奖赏,有几个人或单位因为污染而受到重罚?

从太湖蓝藻污染事件到淮河污染事件,再到安徽巢湖的蓝藻暴发,2007年发生了多起重大污染事件,无数人受到了污染的伤害,无数人的环境利益受到了损害。可2007年没几天就要过去了,公众至今没有见到任何一个污染事件中有人受到处理,没有一个官员出来承担责任,没有老板因污染而受到惩罚——相反的是,年终却冒出这么多环保奖励,一个个环保奖和年度人物在环境日益恶化的语境中颁得那么不亦乐乎。这种奖励与惩罚的严重失衡,让奖励变得很空洞和无力,公众很难心平气和地欣赏和赞美这些环保典型。没有负面典型和严厉的惩罚作为背景,这些奖项也显得非常轻薄。

比如2007年6月份的太湖蓝藻事件,水质突然变坏,市民纷纷抢购纯净水和面包,整个无锡笼罩在水污染危机的巨大阴影之中。正如媒体曝光的是,这起污染事件“是天灾更是人祸”。这些年来无锡等太湖地区把化工业作为支柱产业,使得大大小小的化工、电镀、印染等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这个地区,数以千计的污染企业沿太湖一字排开,污水直接排放到湖里,结果导致了危机的爆发——既然污染源于人祸,本应严惩那些非法向太湖排污的企业,追究那些偏袒纵容恶意排污行为的官员的刑事责任。可是,至今尚无人因太湖蓝藻事件受到惩罚。

没有人受到惩罚,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倒有人先为参与这起事件的相关者颁起了奖: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张晓健成为“年度绿色人物”,就因为其作为水处理专家在太湖蓝藻事件中起到了很大作用;央视记者柴静当选“年度绿色人物”,也与其一线报道太湖蓝藻等多起重大环境事件有关——他们的参与加快了太湖蓝藻危机的解决,应该给这些环境功臣颁奖。可是,相比奖励这些解决环境危机的人,我们更该回到问题原点,反思是谁制造了环境危机,是谁让一座城市笼罩在巨大的缺水恐惧中。在唤起社会的环保意识上,惩罚一个污染制造者不知要比奖励上百个环境保护者有效多少倍!

负面事件的核心本应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惩前毖后。可由于问责机制的缺位和奖励体系的发达,发奖的成千上万,问责的寥寥无几,中国的许多负面事件最终都异化为一次分享奖励的机会:处理危机的官员会因为“反应迅速”而受到上级嘉奖,曝光问题的记者会因为突发事件报道而获得奖赏,参与危机处理的专家会因为缓解了危机而受到奖励——负面事件没让一个人落马,倒成为许多人获奖评优的资本,丧事被当成了喜事办,丑闻转换成佳话,政误偷换为政绩。

中国正处于道德失范后的规则重建之中,不在于让更多人具备多高的道德标准,而在于让更多人坚守一些基本的底线,守住一些起码的道德;不在于让每个人做大善之人和道德圣人,而应致力于让每个人尽量不去行恶、不敢做坏事——对这样的道德生态来说,当然是有一套完善的惩恶体系比什么都重要,可我们最发达的恰恰是相反的奖励体系。

【选自《山西新闻网》】

题图 / 蔡联

猜你喜欢

蓝藻年度人物太湖
有“青苔”,请慢行
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
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候选人展示(以姓氏笔画为序)
美丽的地方
太湖边的橘子
《现代青年》2018年度人物评选
赞东太湖
太湖“开渔”迎丰收
浅谈环境保护中蓝藻水华的治理
自创生存环境小能手——蓝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