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幸福了,草根也有保护伞!

2008-05-14熊培云

杂文选刊 2008年2期
关键词:保护费市容保护伞

熊培云

这年头,想不幽默都难。2007年12月17日,河南虞城县有人向媒体投诉:今年3月,虞城县市容管理局为整顿市容,向街头商贩公开销售“城管监制”的“保护伞”、小推车,价格分别为一百三十元、三百元。买了伞和小推车后,不管你用不用,市容局都不会再找你麻烦。据说在一段时间里,这个东西相当管用,只要撑起它来,就可以在街头随便摆摊。(2007年12月24日《河南商报》)

谈到“保护伞”,总会让人想起腐败官员和黑老大在一起时的同舟共济、互惠互利。其风光默契、亲如一家着实让无数草根阶层艳羡不已。如今他们不必再在大街上如丧家之犬一般流浪,因为他们也有“保护伞”了。

幸福了,草根也有了保护伞!看到这则黑色新闻,我还是忍不住想笑,仿佛虞城县市容局的主业是招募空军战士,只要一声令下,当地所有小摊小贩便可以立即变成市容局麾下的“伞兵”。

当然,明眼人都知道,草根阶层的“保护伞”只是一种幻觉。虞城县“城管监制”的“保护伞”更像是黄鼠狼找鸡收保护费,其本质上是一种明目张胆地欺凌,而绝不会有权力与资本联姻的半刻春宵。对于小摊贩而言,这种强加的“保护伞”买卖更像是借助权力实现的敲诈和诈骗。因为他们必须买下这漫天要价的“保护伞”,而且权力部门允诺的保护很快便宣告作废,变成一堆既不实用也不能当做护身符的破布烂铁。

人们不会忘记,就在今年5月中旬,兰州市七里河区的冷饮摊主们纷纷接到七里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通知,被告知所有的冷饮摊点都要交纳数千元的费用,统一配置冰柜及其他设施。如果不交钱购买相应的设备,摊点就会被执法局取缔。

从“城管牌冰柜”到“城管牌保护伞”,强买强卖的借口通常少不了两个:一是购买者完全自愿,二是一切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然而,卖方的陈辞却总会让这种解释露出马脚。比如这次,当有商贩觉得不公平而拒绝购买“保护伞”时,没过几天他的货摊就被市容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拉走了。

革命年代读历史时总会读到一些奴隶或者无产者破坏生产工具的故事。如今,不知是何缘故,“破坏生产工具”的任务让部分城管人员接管了。不同的是,前者弱,后者强;前者为“反抗”,后者为“压迫”。当然,这些横冲直撞的街道扫荡者并不只是破坏生产工具,有时也没收生产工具,甚至还会将生产工具抓去杀头,让摊贩接受心灵的震颤,以悔过自新。如今,他们又多了项制造并销售生产工具的行当了。

在此我们无意诋毁一切政府行为。然而显而易见的是,“城管监制”的“保护伞”和其他“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权力寻租一样正在一点一滴地蚕食政府的信用,而世界上任何负责任的政府、有尊严的公民都不可能会容忍一种公共权力以收保护费的模式存在并运行,因为好政府一定不是收保护费的政府。

权力部门应该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服务民众,而不是以权力为后盾贩卖私货而自肥。上述“保护伞”新闻不由得让我想起曾经讲过的一个笑话:

一位推销员来到乡下,对当地人说,你们得买个防毒面具。当地人不明白,说空气这样清新,要它干什么?!没多久,附近盖起了个工厂,许多有毒气体从大烟囱里冒了出来。于是大家找推销员买防毒面具,称赞他的预言准。当问到冒烟的工厂生产什么时,推销员说:就是生产防毒面具的。

不难发现,在虞城县,卖“保护伞”给摊贩的是权力部门,给小摊小贩头上浇水的也是权力部门,正是权力部门完成了防毒面具式的恶性循环。

如此折腾民众难免让人想起某些弄权者对黑老大们的前歌后舞,而人们心中的疑问是——同样是生长在共和国蓝天下的两把“保护伞”,“为人民服务”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原载2007年12月25日《南方都市报》】

插图 / 杨济东

猜你喜欢

保护费市容保护伞
一片狼藉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曾经嚣张地收“保护费”,现在只能混口饭电影院门口的“黄牛”老了
为小朋友们撑起“保护伞”
“保特佳”表面防护材料的试验分析
保护伞
传绿营支持者 向扁家要保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