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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提“卖红薯”

2008-05-14

杂文选刊 2008年2期
关键词:烤红薯顺口溜当官

吴 非

很久没吃烤红薯了,很想吃。但我看烤红薯的那些炉子不顺眼,想到那炉子是废油桶改的,便大倒胃口,再加上民间添油加醋的传说和健康专家的电视讲座,我只能爱而远之了。

不过,冲着“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话,我还是要肯定:卖红薯是个正当职业。“卖红薯”究竟是指什么形式,当年有过争论。一般人的理解,就是卖烤红薯的。这句话本是二十年前的电影《七品芝麻官》中,唐知县审诰命夫人时,发了野性的一句台词。虽然老一辈卖红薯小贩中未必真有因无法为民做主而挂印的官吏,但因这句台词的流行,全国城乡卖红薯小贩一时显示了他们的存在。当时“不为民做主”的现象已渐而成风,百姓有牢骚,也就推动了这句话的流行。

本是舞台“戏言”,一流行,便化作官场戏言。我从识字起,就常受宣传鼓动;到了中年,看得多了,就觉得好多人物满脸都是戏,即使不施粉墨,骨子里也浸透西皮二黄。“文革”中,极左权贵喜欢假惺惺地称自己是“小小老百姓”,喜欢标榜“人民勤务员”。虽然这“人民勤务员”和今之“公仆”意思差不多,但是“勤务员”们生杀予夺,精通罗织,比古代官老爷的派头猛多了,百姓畏而远之。劫乱过后,百废待举而诸多不顺,“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一句顺口溜式的戏话,立刻就成了流行语,又经久不衰,向经典语言发展。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不过是牢骚,其实是很难做到的。唐知县那样的七品芝麻官,俸禄及待遇远远不如当今一个科级公务员。可是唐知县时代,毕竟是几千百姓养一名来管他们的人;现在平均每二三十人就要供养一个管他们的人或根本不管他们的人,待遇反而变高了。百姓的负担很重很重。也许正因为当官的人太多,太多了反而没有人“做主”,如果有朝一日,大家都不在乎了,或是有领导率先垂范,势必“一窝蜂”地都来卖红薯,这样一来,老百姓吃得起烤红薯吗?每天的摊位费是少不了的吧?还得提心吊胆地躲避各路大盖帽的驱赶,一旦省市卫生检查团驾到,便只能在家里饿肚子,营养学家还在电视台讲座上聒噪,说吃烤红薯致病……于是不才如我便马后炮般地想到,这唐知县虽然能装正经,水平却不高,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一句凑趣的话,如“春晚”上小品红人的胡言调笑,流传全国,实在不足为训。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说的不过是“为民做主”(也许按某些专家的理解,这也就是所谓“民主”了),好像非此就不像个官。其实老百姓未必非要他做主,只要他们每个人都肯老老实实地上班做事,能有多少事要麻烦他们做“主”的?

顺口溜毕竟是顺口溜。事实是,即使他不想“为民做主”,或是他是想做主而没法做主,扬长而去之际,权衡一下,卖红薯绝非排在移动电信、供电局、高速公路及各路财税官前的首选。今之所谓能人弃官“自谋出路”,不过是下海经商,去做财主,而他们能利用的优势,往往是他在“不做主”、“不作为”时留下的后路。我们的社会,“养”的环境、“养”的习惯甚至“养”的文化似乎都有问题。很少能听到官员辞官后能靠自己的智慧谋生路。不少官吏平庸无能,在任无所建树,卸任无所事事,制度把人养懒,许多人根本没有基本的劳动意识,你如让他卖红薯,以为置之死地而后生,那不是要他的老命吗?

黄昏,街口那位卖烤红薯的老大姐,站在那里一天了。冷风吹拂着她花白的头发,她呆呆地望着公交站方向。她以前会不会是个“不为民做主”的局长?会不会是哪个法院“不为民做主”的法官?甚至会不会是个“不为民做主”的市长?——我忽然疑心:我这样想,会不会是对卖红薯这种诚实劳动的轻慢?

所以,“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不过是玩笑。穷人过得已经很不容易了,不要再拿他们的生计开玩笑,好么?

【原载2007年12月16日《新民晚报·夜光杯》】

题图 /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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