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院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救治体会
2008-01-06倪云中
倪云中
【关键词】有机磷农药中毒
有机磷农药中毒是基层医院常见急症之一,它发病急、进展快,如不及时抢救,可迅速导致死亡。现将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医院从2003-2007年共收治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72例的诊治体会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所诊治患者中,男28例,女44例,年龄20~68岁,平均(34±12)岁。毒物种类包括氧化乐果17例,乐果28例,敌敌畏17例,甲胺磷10例。中毒途径:口服中毒者59例,皮肤中毒者13例。从中毒到就诊时间30 min~3 h不等。服药量从20~200 ml不等。依据临床表现及血清胆碱酯酶活力分轻、中、重3级[1]:轻度中毒35例,中度中毒28例,重度中毒9例。
1.2 治疗方法
1.2.1 彻底清除毒物,防止继续吸收 皮肤中毒者尽快撤离被有机磷农药污染环境,更换被有机磷农药污染的衣服,用清水彻底清洗被农药污染的皮肤、头发,眼部受伤时,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给予适当的眼药,防止角膜灼伤。
口服中毒患者,只要病情允许均应采用温开水及时彻底洗胃,一般温度为25℃~38℃。洗胃标准是:①洗胃后的液体没有味;②洗胃后的液体颜色不变;③洗胃后液体混有胆汁。洗胃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变化,注意合并症的发生以免延误治疗。洗完后保留胃管,间断2~4 h再洗,最后向胃管内注入导泻剂,如硫酸镁30 g或甘露醇250 ml,并注入医用活性碳3~5 g,以吸附毒物。
1.2.2 胆碱酯酶复活剂的应用 早期、足量、重复、长程使用胆碱酯酶复活剂。解磷定是常用的胆碱酯酶复活剂,首次剂量:轻度中毒0.5~0.75 g,中度中毒0.75~1.5 g,重度中毒1.5~2.5 g,每1~2 h可重复半量或改用(0.25~0.5)g/h静脉滴注,至少维持24 h,而后剂量逐日减半,3 d后改用小剂量(0.25 g肌内注射,1~2次/d),直至症状消失、全血胆碱酯酶活力稳定48 h以上再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