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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明皇非“故意” 律诗对仗是“陷阱”

2007-12-07刘建龙

新闻爱好者 2007年24期
关键词:唐明皇律诗境遇

刘建龙

引言

——甜美的诗章与酸楚的境遇

酌饮清醇的美酒,品味那醉人的芳香;此时你可曾想到:美酒酿造的艰辛以及酒糟发酵的浊瘴?

诵读优美的诗歌,欣赏“精神美酒”的馥郁;此刻有谁会想到:诗词创作的辛酸以及诗人凄楚的境遇?

事实上,没有酒糟发酵的酸臭,哪能酿造出美酒的芬芳馥郁?若非诗人境遇的酸楚,怎会酿造出诗章的回肠荡气?

司马迁所谓“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阙有《国语》……”就连太史公他自己,若非遭受宫刑的奇耻大辱,怎能酿造出“堪与日月争光”的《史记》?就连曹雪芹、蒲松龄、吴敬梓,那《红楼》、《聊斋》以及《儒林》的“满纸荒唐言”,何处不凝结着作者的“一把辛酸泪”呢?

不过,这些都是闲话,须暂且搁起。在此就来说说孟浩然“诬陷皇帝”的奇异故事。

本事

——诵诗“诬陷”唐明皇的档案记录

说起盛唐诗人孟浩然,我们自然会想起他那脍炙人口的山水田园诗;殊不知,其山水田园诗的“精神美酒”,同样酿造于其“终身布衣”的酸楚境遇;而他“终身布衣”的酸楚境遇,却是由“诬陷”皇帝的“恶性事件”而引起。

诵诗“诬陷”之事在《新唐书》、《诗林广记》、《唐诗纪事》以及《御定全唐诗》里都有记载。而宋人陈岩肖《庚溪诗话》的记述尤为简练而详备:

“孟浩然因王维私邀至内直。俄而上至,浩然匿之。上询知其实,因曰:‘朕亦闻其人而未见也,何惧而匿?诏使出,问其近所作诗。浩然再拜,自诵《岁暮归山》,诗曰:‘北阙休上书,南山归敝庐。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上怒曰:‘卿不求仕,朕何尝弃卿?奈何诬我?遂放还,不复见录。”

——此乃孟浩然“诬陷”唐明皇的档案记录,从他们的邂逅相遇、诏拜诵诗、所诵原句以及明皇发怒、放还故里、仕途永久性封杀的最终结局等,事件的所有要素(W)都交代得详备而又清晰。

不过,由唐明皇宣判的“诬陷”恶名,依然在读者心中烙下了诸多疑虑,于是就有了下面的“质疑”。

质疑

——孟浩然疯了?敢诬陷皇帝?而且当面?

背负“诬陷”唐明皇的恶名而被放还故里,并且遭到永久性的仕途封杀——孟浩然不仅是盛唐山水田园诗派的代表作家,而且“开”了中国文字案件史上诬陷皇帝的先河!

不过,话说回来,唐明皇“奈何诬我”的反诘式宣判,怎么也抹不去读者心中的重重疑虑:孟浩然与唐明皇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他为何要有诬陷之举?如果不是发疯着魔,他哪来恁大的胆儿,居然敢诬陷皇帝?而且是当面诬陷,毫不避忌?这云遮雾掩的重重疑团自然引发出新的疑虑:所谓“诬陷”,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对此,我们不能不进行认真的思考辨析。

考辨

——诸多质疑引發了我们的积极探索,从而得出以下几个要点:

一、说到诬陷事件的真假,我们的回答是千真万确!根据就在于:

《岁暮归南山》至今流传,其中“不才明主弃”便是诬陷的铁证。因为“不才”是孟浩然的谦称,而“明主弃”,则显然是无中生有的“故事新编”。所以面对唐明皇“卿不求仕,朕何尝弃卿?奈何诬我?”的严厉责问,孟浩然尴尬至极,无言以对,至被“放还”,也只能自认倒霉!

二、诬陷的性质,是没有不良动机的非故意“诬陷”。

犯罪总有犯罪的动机,作案自有作案的目的。可是在诵诗诬陷的事件里,我们却找不到孟浩然的诬陷动机。因为与唐明皇没有任何嫌隙,他为何要写诗诬陷呢?况且,他到长安的目的是博取官职。而要博取官职,就必先博取皇帝的欢心。而他却南辕北辙、缘木求鱼地“诵诗诬陷皇帝”。——如此愚蠢的倒行逆施,难道会是他的本意?另外,若从相反的角度考虑:假如他是事先准备好的“有意”诬陷,那么他就必然准备好相应的“狡辩之词”,何至于遭受责问时无言以对呢?再说,假若他确曾有事先准备,那么“心怀鬼胎”的他又怎能“泰然”诵诗?况且,他那心怀鬼胎的“小把戏”又怎能瞒得过唐明皇明察秋毫的“通天慧眼”,最后的惩处又怎能是轻描淡写地“放还故里”?因此我们说:所谓“诬陷”,完全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迂腐书生没有任何不良动机的非故意诬陷。

三是诬陷诱因:瞎编乱造是“真凶”,律诗对仗是“陷阱”。

根据“捏造事实陷害人”的“诬陷”定义,我们知道:在这场“诬陷”案中,无中生有地“编造事实”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而他之所以无中生有地“编造事实”,完全是受到发疯着魔的吟诗精神支配而浑然不觉地掉进了律诗对仗的“陷阱”之中。

所谓律诗对仗,是指律诗颔联、颈联在读音和用词方面的严格要求。具体表现为两点:一是读音方面的平仄相对;二是用词方面的词性相同(即名对名、动对动)和词义相反(天对地、大对小)。譬如下面的对句:春前有雨花开早,秋后无霜叶落迟。正是通过“春”与“秋”、“前”与“后”、“有”与“无”等的精确词语组装,而构成了谨严而工稳的对仗。

不过,话说回来,律诗对仗的严格要求虽然催生了诸多精妙绝伦的诗章和诗句,但由于格式太严,在它极度苛刻的禁忌之下,诗人们兴之所至——有时也忘乎所以地“编造”一些事实。

说来也巧,作为五言律诗,《岁暮归南山》的颔联上句“不才明主弃”,恰恰就是这浑然不觉的忘情“编造”。因为下句“多病故人疏”(身体多病,日常交往总是连累别人,朋友们也都渐渐疏远)是真实情况,为与之对仗,诗人便在发疯着魔的创作精神驱使下浑然不觉地编造了“不才明主弃”的上句。既是“编造”,而又浑然不觉,所以我们才称他是“掉进了律诗对仗的‘陷阱之中。”

四是诱因再拓:律诗对仗是“陷阱”的另类诠释。

从另一角度考虑,之所以称他“掉进了律诗对仗的‘陷阱”,则是与当时为对仗而“肆无忌惮、瞎编乱造”的“编诗”恶道相比较而言的。

由于对仗谨严的诗句显得精警凝练,给人以非同寻常的美感,所以随着律诗的兴起和盛行,创作上也呈现一种怪现象:有些人为追求对仗的完美而随意“编造事实”,那份疯狂可以用“肆无忌惮”来形容。甚至即使不是律诗,他们也照样随心所欲地“瞎编乱造”。

宋代范正敏《遁斋闲览》有则故事:李廷彦献百韵诗于一达官,其间有句云:“舍弟江南没,家兄塞北亡。”达官恻然伤之曰:“不意君家凶祸重并如此!”廷彦遽起自解曰:“实无此事,但图对属亲切耳!”

明代冯梦龙读了上则故事,将它收入《古今谈概》,并添加了责怪李廷彦的幽默结尾:为对仗而弃却舍弟、家兄性命,君真舍得!何不曰:“爱妾眠僧舍,娇妻宿道房?”

显然,冯梦龙的责问既包涵了对李廷彦的辛辣讽刺,也表达了对“肆无忌惮、瞎编乱造”的作诗方法的强烈愤慨!其实,这哪里是在作诗?简直是疯狂杜撰和堕落,以至堕入了肆无忌惮的“编诗”恶道!

话说至此,我们理应回归正题了——

毋庸讳言,孟浩然受发疯着魔的创作精神的驱使,而浑然不觉地偶尔“编造”了“不才明主弃”的诗句。这种浑然不觉地偶尔“编造”,同上述弄虚作假的“编诗”恶道相比,不仅程度上属于“轻量级”,而且主观上也没有任何恶意,所以,尽管唐明皇一怒之下将它定性为“诬陷”皇帝,但最终的惩处也只能是轻描淡写的“放还故里”。

正是从这种意义上,我们才把这一事件概括为文章标题:《诬陷明皇非“故意”律诗对仗是“陷阱”》。

(注:文中引文均来自《四库全书》电子版)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编校:张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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