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改进任前法律考试等
2007-07-13
吉林人大工作 2007年6期
浙江: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改进任前法律考试
浙江省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前四年任前法律考试实践的基础上,从本届开始,对拟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适应目前普遍的标准化考试形式,试卷形式由问答合一改为问答分离,即分别设计问卷与答卷,要求参考者在答题卷上集中作答。二是试卷类型打破原来相对统一的格局,按照提请单位的不同,分成四大基本类型,即人大试卷、政府试卷、法院试卷、检察院试卷,进一步增强试题内容与参考者的匹配性,有效减少统一试题内容给不同参考主体造成的不平衡,提高法律考试的公正性。
安徽:出台人大监督条例,虚假答复人大质询将追责
安徽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受监督的国家机关或者工作人员,拒不接受质询和询问的,或者接受质询和询问时态度恶劣或者虚假答复的,人大常委会将追究其责任。
广东:广州人大代表视察要记考勤
《关于加强和规范广州市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見》已于日前通过。《意见》提出,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既是执行代表职务,又是知情知政、掌握资料,为出席大会作准备的过程,每名代表一年内参加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应在12天以上。《意见》提出,要建立人大代表履职考勤登记制度,由原选举单位代表工作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对代表在闭会期间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登记,每半年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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