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鬣狗心态

2007-05-14宋志坚

杂文选刊 2007年1期
关键词:秋瑾鬣狗冤案

宋志坚

对于“无法无天”这个词汇,我以为应该做这样的诠释:“天”是公道或公理;“法”是本应维护公道或公理的法律。凡是眼中没有公道和法律的人,都在“无法无天”之列。

想到“无法无天”,是因为读了《南方周末》近日发表的《亿万富豪五年反腐悲欣路》一文。“亿万富豪”叫孟克非,他“反腐”的对象,有名有姓的是海南省科技厅原厅长刘须钦,背后似乎还有打着引号却又隐名匿姓的“省领导”。文中有段话说:“2001年4月9日,孟克非被海口市公安局传讯。他的第一反应是震惊——干过十几年司法的亿万富豪知道,即使无实据,整个案子也会折腾两年。但他相信自己无罪,而办案人员出示了刘须钦的举报材料,并对孟克非说,‘领导批示抓你,我们也没办法。闻听此言,孟克非拍着公安局的桌子怒吼起来。”

孟克非是应当“拍着公安局的桌子怒吼起来”的,因为他面临的就是“无法无天”——不仅是贼喊捉贼的刘须钦以及“批示”抓孟克非的“领导”无法无天;声称“领导批示抓你,我们也没办法”的“办案人员”也一样无法无天,在他们的眼里,只有“领导批示”,哪有公道与法律?

造成这一冤案,贼喊捉贼的刘须钦以及按刘须钦指点批示抓人的领导当然难脱干系,他们是制造冤案的罪魁。我这里想说的却是一切都由他们担待也很不合适,凡与制造这冤案有关的各有各的账。例如,声称“领导批示抓你,我们也没办法”的那些人就明知“抓”他的理由和证据都很不充分,却依然照抓不误,如此只以“领导批示”而不以法律条款为准,先是执法之大忌。以“我们也没办法”来原谅自己的失职行为也未免过于轻率。据报道,“抓人的命令是最先下达到省公安厅的,但遭到了拒绝”,怎么就“没办法”呢?当然,这种“拒绝”是要担一点得罪“领导”的风险的,尤其是在“拒绝”者与“拒绝”对象的地位悬殊之时。声称“我们也没办法”的自然就考虑到这一层因素。他们的算盘打得很精,以“领导批示”为准办案,即使办的是冤案,也可确保他们自身万无一失:如果冤案昭雪了,抓人只是执行“领导批示”,与他们无关;如果冤案翻不过来,他们还能从“领导”那边得到一点赏赐,如此这般,进退都很潇洒自如呢。

会说这种话的人,我原以为他们还有一丝良知未泯,如今却有些别样的想法,以为他们有一种相当可恶的“鬣狗心态”。清代末年,抓捕、审讯以及最后处决秋瑾,都曾由山阴知县李钟岳执行。他也有“领导批示”。秋瑾被捕前,他的“领导”即绍兴知府把秋瑾的案子交给他和会稽知县会同办理时,他曾多次委婉陈辞却均遭否决;秋瑾被捕后,他的“领导”要他刑讯逼供也曾被他拒绝,他只让秋瑾自己写供词,于是遂有千古绝唱“秋风秋雨愁煞人”;直到他的“领导”令他执行死刑之时他还提出异议,说是“供、证两无,安能杀人”。然而,秋瑾毕竟还是死了,李钟岳一直受到良心的谴责,最后选择自尽而为自己的抵制不力付出了代价。我想,这才称得上是良知未泯。相比之下,那些按“鬣狗心态”行事,明知“领导批示”有失公道而未作任何抵制的人,仅用一句“我们也没办法”就能心安理得吗?

对于此类抱有“鬣狗心态”的执法人员仅有舆论的谴责还远远不够,应当有相关的法制条款,让他们去承受只以“领导批示”为准办案的法律责任。诚如是,也能为那些个口含天宪的“领导”制造冤案增添几重障碍,从而减少一些冤案的出现。

【原载2006年11月24日《今晚报》】

题图/李润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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