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宜“藏汇于民”
2006-12-21李稻葵
新财富 2006年12期
李稻葵
笔者坚决认为,现阶段,不能以“藏汇于民”作为外汇管理的基本战略思路;相反,外汇储备应该集中使用管理,用以对冲来自国际经济波动的风险,也为了继续维持几乎相当于全部企业所得税的铸币收益,同时大幅度加快人民币走向国际化。
中国的官方外汇储备到今年10月末已经超过了一万亿美元。这一高居世界第一的官方外汇储备自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其中最具影响力的说法之一就是“藏汇于民”,即把相当部分外汇储备卖给个人和企业,由个人和企业管理、花费或投资于海外。对于这种说法,我们需要仔细分析,权衡利弊。笔者坚决认为,现阶段外汇储备应该集中使用管理,而不宜“藏汇于民”,不能以此作为外汇管理的基本战略思路。
为什么不宜提倡“藏汇于民”?
“藏汇于民”不如外汇储备集中使用管理的第一个理由是:继续维持铸币税收益。
中国一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每一美元都是由国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或者银行票据所获得的,而这些人民币或央行票据已经作为中国企业和百姓的资产沉淀于中国经济中,总体上讲(除1994年外)并没有产生通货膨胀(房地产的泡沫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手段得以控制,如,扩大供给外加限制短期投机)。换句话说,这一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本质就是中国央行所创造的货币收入。这部分货币收入如果投资于海外所获得的收入,本质上讲是国家的收入,等价于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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