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道德风尚奖的标准
2006-07-21商子雍
四川文学 2006年5期
商子雍
“与国际接轨”是眼下颇为时髦的一种标榜。曾在媒体上看到过这样的言论∶但凡有人(当然不是一般人,而是手中握有这样或那样公共权力的人)声称要“与国际接轨”,其结果必定是老百姓荷包里的钱得被多掏出去几张。是这样吗?我说不清。能够说得清的则是,中国人做事,也并非时时、处处“与国际接轨”。以全运会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为例,好像在奥运会上,就不曾有这么一项内容。
不过,恕我直言,无论是从物质层面抑或精神层面来考量,全运会上颁发的这么一种颇具中国特色的体育道德风尚奖,好像都没有什么足以让人重视的价值。先来看它的物质价值:全运会结束以后,各个代表团纷纷论功行赏,给奖牌——尤其是给金牌获得者大把发钱,惟独这体育道德风尚奖,却创造不出哪怕一分钱的经济效益。也正是由于此,这个奖项在运动员、教练员的心目中,是没有什么分量的。在十运会上导演柔道选手孙福明公开假摔的教练员刘永福公然向媒体宣示∶运动员吃苦锻炼“不就是为了多赚钱吗?”“面子算什么?能值几个钱?”所以,不值钱的体育道德风尚奖,也就理(自然是拜金主义的歪理)所当然地被刘永福这种要钱不要面子(通俗地表述,就是要钱不要脸)的教练员所不屑。至于这个奖项的精神价值,就更是让人觉得好笑:30多个参赛单位,除了火车头体协因孙英杰吃药露馅不能获奖以外,包括孙福明、刘永福所在的辽宁代表团一个也不能少地一家一面大锦旗,回忆起当时通过电视直播看到的颁奖场面,给人的印象不是庄严神圣,而是滑稽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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