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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天上帝,放一只獾

2005-04-29钟洁玲

今日文摘 2005年24期

这天,我爸爸中了一口迷烟,误入旁门左道,买下一只窄脸长嘴的怪兽。

据说是几个人做托儿,将他诱入迷魂局的。钱货两讫,我爸爸提着沉重的兽笼,才走了十来步,就“醒”了,回头一看,那些个卖兽的家伙,已渺无踪影,如果不是手中提着兽笼,刚才那一幕真可能是梦。他一下茫然起来,这东西拿回家干嘛?吃吗,怎么下手?这只皮毛绝顶美丽的怪物带着种种不可知因素,蹲在那儿,杀它就跟杀一个人似的!况且,它尖爪利牙生猛异常,真要动手,谁的劲儿大还弄不清楚呢。

我爸爸一边为难,一边招摇过市。“老人买怪兽”成了小区当日的头条,我家成了动物园。看怪兽的游客络绎不绝,看完还要争论;有的说,把它当果子狸那样,烹了吃;有的说,趁此机会,行一次善,放生。“主吃”和“主放”两派,争个不亦乐乎。周末我们一家团聚,也有八口三代,也分“主吃”、“主放”两派:老一代主吃,二三代主放。第三代天天看《动物世界》,一见怪兽就叫:“这是獾,头似箭猪,身像棕熊,在我国是二级保护动物,在英国是一级保护动物。”

理所当然,主放派赢了。

要在大都市放生一只动物,谈何容易!

我们首先想到的是野生动物保护组织。那头有人接了电话,答应来人。可是,一天过去,音讯全无,再打电话,已休假大吉,不了了之。

下一步,找动物园,动物园管理处先是很热心,问动物有多大,还说动物园有兽医,可以为它疗伤。但过了一会儿,又回话:“这是普通动物,我们的笼舍太小,不能接收。”

我想起一家公园有个趣乐园,里面有小猪小猫小狗小鸡小羊孔雀天鹅等等,加一只獾便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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