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
2005-01-29石秀慧
人民教育 2005年7期
石秀慧
海南省共有18个市(县),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6个。目前,海南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人均GDP为8316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至今仍有贫困人口60多万人。经济的落后严重地制约了教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确保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
为了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到实处,海南省建立了对县级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考核与评估制度,省政府对每届县级政府任期内进行两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我省各级政府把教育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在安排年初预算时,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保证教育经费在预算和决算中都做到“三个增长”。在省级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省政府决定调整财政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多方筹集资金,保证自2005年至2007年,每年新增教育投入不少于1亿元。同时要求市(县)政府要逐年增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事业费的比例;财政超收部分,按预算相应比例追加教育支出;财政基建经费中,按照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每年安排一批建设项目。2004年,全省投入资金1.58亿元,改造中小学D级危房22万平方米;省财政安排1296.5万元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或实行“两免一补”,各市、县政府均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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