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格与文人画的演进
2005-01-01张繁文
书画艺术 2005年6期
一
在讨论逸格与文人画的关系之前,有必要追踪一下逸格词意的来源。逸的本义为逃失、逃跑。《国语·晋语五》曰“马逸不能止。”引申义为散失,如柳宗元《武功县丞厅壁记》:“壁坏文逸”;再引申为超迈、超群之意,如杜甫《醉时歌》:“相如逸才亲涤器。”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引申,称超逸豪放的意兴为“逸兴”,称超越同辈为“逸伦”,称超越绝俗的艺术品为“逸品”。魏晋时代玄学盛行,对逸的追求成为时尚,魏文帝曹丕以气论文,于是文章中所抒写的超逸气度为逸气,同时对逸的崇尚也渗透到绘画领域。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性,画家门所追求的最高目标还是神,所谓形神兼备。也就是说他们虽有表现逸气的思想,但由于对用笔、用色技巧的单调、呆板(当然还谈不上用墨)难以做到表现自我,表现胸中之逸气,不是他们不想为,而是不能为。我们就魏晋南北朝的几位代表画家来看一下他们的创作和审美标准。宗炳言:“神本亡端,栖形感类,理入影迹,诚能妙写。”王微言:“本乎形者,融灵而变动者,心也。灵无所见,故所托不动;目有所极,故所见不周。”这就是说,画家想要传达的是其主观精神上的神与灵,但那精神却又是无可言状的,必须荷载于自然山水的形体,使其成为精神显现的影迹。《中西美术比较》在谈及宗炳时说:“当时山水画初起,宗炳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到追求形似习俗的影响。他把所游历过的山水绘成图画置于室中,以弥补体力衰老而无力再出游之憾,用绘画唤起记忆来澄怀观道、卧以游之,所以他注重画面的‘以形写形’,‘以色貌色’。……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