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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华峰:《南方都市报》总经理二审改判

2004-06-28

中国新闻周刊 2004年22期
关键词:调研员改判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原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贪污、行贿一案6月15日二审宣判,喻华峰由一审的12年有期徒刑改为8年。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原社委会委员、调研员李民英,由一审的11年改为6年。

喻华峰被控与《南方都市报》8名编委一起,利用职务便利,以补发年终奖为名将58万元私分,并在李民英分管《南方都市报》并兼任该报主编期间,向其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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