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2004-05-13罗伟忠
中国经济信息 2004年9期
关键词:农业
罗伟忠
由于农业的高风险性、基础性和政策性,所以农业保险必然是政策性的;由于政府支持的缺乏,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终结和失败;因此,要借鉴别国经验,结合本国实际,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这就要求建立农业保险法律体系、组织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实行农业保险运行的“三个结合”即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农业险和农村险相结合、支持农户和支持保险公司相结合,走政府主导和商业运营相结合之路。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农业保护的重要方式
农业是弱质产业和高风险产业。它不仅面临市场风险,而且面临自然风险和技术风险。农业风险的大小和政府的行为与政策密切相关。如果政府为农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有效的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国际竞争条件,那么,农业风险就能够降低和减少,反之,农业风险就会无限放大。农业也是具有很强的正外溢性产业。它为人类生存和社会稳定以及其他产业发展提供基础和前提。即使农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日益降低,农业的基础性地位也不会被削弱和忽略。美国农业产值不足国民总收入的2%,但美国人视农业为命根,为农业提供强有力保护和支持。农业保险是分散和降低农业风险,维持农业稳定和农民收入稳定的重要手段。鉴于农业的高风险性、基础性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风险大、公益性强的特点。作为以赢利为目的的纯商业保险机构是不会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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