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丽萍:物业架起沟通桥梁
2004-05-13郭亚凤倪炳发
中国经济信息 2004年9期
郭亚凤 倪炳发
上海金玉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管理中高档物业的专业公司。多年来,该公司遵循“以业户为关注焦点”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经营体制,积极走向市场,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在业内已树立起“金玉兰物业”的品牌形象,所管理的物业先后获得“市文明小区”、“全国优秀物业管理大厦”等称号。《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公司主持工作的常务副总经理戴丽萍感触颇多。
记者:首先想听听你对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及将出台的《上海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总体评价。
戴总:物业管理涉及面很广,特别是住宅商品化以后,更是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利益。此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物业法规。法规的滞后使人们对物业管理的责任与权利认识模糊,导致物业管理矛盾突出,从而已成为当前社会的一个热点。《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以及地方补充细则和规定的出台,无疑对完善物业管理的环境是一件大好事。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规的完善,不仅将规范物业企业的行为,同样也将有利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记者:目前,社会对物业行业的满意度评价不高。物业企业常处于被公众和舆论指责的“软柿子”局面,对此你如何评价?
戴总:确实存在这种现象。我认为原因主要有二方面:一是物业企业确实存在服务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的状况,以至业主感到不满意。为此,物业企业只有确立“以人为本、业户至上”的经营理念,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才能改变公众形象,扭转“软柿子”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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