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如何善待企业家
2004-04-29左大培
新财经 2004年10期
左大培
对杰出的保姆当然要善待,但是这种善待只能是高一点的薪水
郎咸平先生最近提出了少数企业经营者侵吞几家上市公司的国有资产的案例,引起了批评经营者收购国有企业的巨大声浪。
公众的愤怒是有道理的,因为所谓的“经营者收购国有企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变成了向企业的原经营者“白送”国有企业。但是某些“经济学家”却宣称,向经营者白送国有企业是为了“善待对社会作出了贡献的人”。还有些“经济学家”也辩护说,向经营者白送国有企业类似于美国企业界的“金降落伞”和宋太祖赵匡胤的“杯酒释兵权”,是对有贡献的人的适当激励和“善待”。
本人历来赞成“善待”甚至优待任何对社会作出了贡献的人,包括“善待”真正对社会作出了贡献的企业家。早在近20年前,本人就发表文章,主张给真正的企业家优厚的货币报酬。但是我要说,那些呼吁向经营者白送国有企业的人并不是真的“善待”企业家,而是要坑害那些真正的企业家。
美国的大股份有限公司是善待企业家的典型,但是这种善待,也不过就是高薪和一点股票期权,而绝没有向任何优秀的企业家白送企业的作法。
西方发达国家的大企业都给其经理人员高薪,这通常是没有出资的职业经理人所受到的最主要“善待”。但是这种高薪也相当有局限性:美国大公司的经理人员流动性大,工作职位不稳定,管理方式强调个人作用,因而薪金相对较高;日本和许多欧洲国家的大公司在管理上强调集体的作用,经理人员职位比较稳定,流动性小,多半从本公司内部提拔,因而薪金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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