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养廉”还是“加薪养贤”
2004-04-29付立庆
山西青年 2004年10期
付立庆
由公务员第三次加薪引发出的“该不该高薪养廉”的讨论近来在不同的渠道进行得很激烈,这说明了群众对贪污腐化行为的痛恨和对社会廉洁昌明的期待,无论褒贬,这种讨论本身是健康而有益的。
在兼顾人性、道德和现实的基础上,一种想法是:能否将“高薪养廉”的提法改为“加薪养贤”呢?其一,“加薪养贤”的提法,充分考虑到了人性中经济人和理性人的因素,将经济利益因素纳入政策设计者的视野之中;同时是有限“加薪”,摒弃了贪得无厌在政策规划时的栖息空间。其二,“高薪”很难有统一标准衡量,而“加薪”则是可以触摸的,实实在在的,并且“加薪”也是充分考虑了国家财政的承载程度而做出的理性安排——加到什么程度,完全取决于财政能拿出多大的份额来。其三,“养贤”而非“养廉”也不是一字之差。“廉”给人的印象是操守,只要不贪就是廉洁的;而“贤”者,能也,对“贤”者的奖励,舍弃对碌碌无能者的迁就,“养贤”的逻辑结局将更加接近“减员增效”的目的。其四,“加薪养贤”必须和精简机构和淘汰冗员同时进行,这样才能为现有财政水平下的“加薪”创造现实可能。
一方面,相对于“高薪养廉”,“加薪养贤”在道德和舆论上更容易为人所接受,此举并不是给一个群体集体性的特殊照顾,对“圈外人”较少有相对的被剥夺感;另一方面,用经济手段鼓励更多的政府官员更高质量地为民众服务,而不仅仅使用空洞的思想教育,是基于这样一个现实,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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