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手钞票”击倒女管教
2004-04-29程晓东
检察风云 2004年15期
程晓东
●她是一名看守所女管教
●她向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索要钱财
●她拿到钱后利用职权为在押人员“减轻处罚”
●她最终转换角色走进熟悉的牢房
一年前就有人告诉过我你们要来,今天你们终于来了”,这是郑州市某看守所48岁的管教女警张谨在见到检察官时说的第一句话。随后,她换上了一套深色的棉衣,跟家人交代了几句就上了警车。所有的迹象表明:她似乎早已料到了今天的结局。也许这一走,她将再也无法回到丈夫与儿子的身旁。
实名举报,大出意料
2002年9月,一个叫李爱菊的人向郑州市检察院反映:郑州市某看守所女民警张谨在担任管教干部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违法乱纪,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并为他人活动,以减轻处罚为名向犯罪嫌疑人家属大肆索贿,金额高达10多万元!
接到这个举报线索,检察人员感到非常疑惑:一般而言,举报人在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时大多不愿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而这封信则恰恰相反,李爱菊不仅署上了自己的真实姓名,而且还说“通过近半年的时间,南下广东,北至新乡,遍寻证据,集中了四起受贿案线索”。举报人把这些分别由当事人签名按指印的调查材料,详细地呈给了检察官。李爱菊为什么要这样做?她与张谨是有什么瓜葛,还是张谨果真有问题?
带着这些谜团,办案人员展开了秘密初查。初查的结果大大出人意料:举报人李爱菊曾在1999年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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