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家女卖淫案”终有说法
2004-04-29正言
检察风云 2004年22期
正 言
良家妇女含冤惨死
2001年4月27日晚上10时许,才来四川省珙县珙泉镇金山庄歌舞厅打工的陶先碧睡梦中被一阵捶门声惊醒了,门开后,珙泉镇派出所副所长邓增伟带着三人冲了进来,把茫然不知何故的陶先碧推出了房间。接着,邓增伟等人冲进隔壁3号包间,在小床底下发现一个光着身子的男人:珙县某厂的车间副主任罗兴民(化名)。
尽管陶先碧回过神来后再三向邓增伟等人申明,说她这天刚从云南威信县扎西镇老家来歌舞厅打工,下午6点多才到珙泉镇,由于晕车,没吃晚饭就睡了,而且歌舞厅老板娘赵正香也证明她讲的是事实,然而,陶先碧还是被以涉嫌卖淫强行带回派出所盘查。
时年31岁的陶先碧结婚已经十年,生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经人介绍离乡背井来到几百里外的珙泉镇金山庄歌舞厅打工,谁知道刚到歌舞厅几个小时,还没上班就被抓,强迫她承认卖淫。
4月28日下午,经邓增伟安排,珙泉镇派出所干警张勇和治安联防队员陈永春讯问陶先碧,邓增伟和李大光讯问罗兴民。陶先碧和罗兴民即被同时带进两间紧挨着的办公室。陶先碧连呼冤枉,坚决否认,于是,惨绝人寰的刑讯逼供便不幸地降临到了她的头上——
罗兴民回忆说:“当时,隔壁办公室不断传来那女子(陶先碧)的惨叫声,我这边听得一清二楚。其间,参与讯问我的一名执法人员出去一趟回来后对我说‘那个女子(陶先碧)都承认了,你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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