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一号文件”情系九亿农民
2004-04-29薛志诚顾淼淼
决策与信息 2004年3期
薛志诚 顾淼淼
从1982年至1986年,中共中央连续5年下发了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真实地反映了亿万农民的心声和要求,成为我国农村改革迅速推进的强大动力。时隔18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2003年12月30日签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回归农业。鉴于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作用,我们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次关于"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的主要精神,供大家回顾和参考,从中可以看出中央在农村改革和发展方面的政策轨迹。
突破僵化体制
1982年--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
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对我国农村工作发出的第一份一号文件,该文件从农业生产责任制、改善农村商品流通、农业科学技术、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生产条件等方面对农村工作的改革做出了明确的说明。
该文件彻底突破僵化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框框,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文件指出,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我国农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长期不变的,集体经济要建立生产责任制也是长期不变的。
联产承包制是伟大创造
1983年--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
1983年的第二个一号文件,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出了高度评价,赞扬它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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