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七人谈
2004-04-26
人民教育 2004年17期
2004年7月30日,由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和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共同召集,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基础教育阶段现代学校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小型理论研讨会。马怀德、劳凯声、褚宏启、梅汝莉、谈松华、刘莘、曾晓洁等专家、学者20余人应邀参加了研讨会。专家们就现代学校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与交流。各位专家的主要观点如下:
现代学校制度的核心特征是拒绝附属化、防止市场化、定位多元化、走向法制化。
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通过对现代学校制度的研究,把目前的学校教育制度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来,并且为未来的发展方向做一个初步的判断,是很有意义的。同时,现代学校制度的研究对《学校法》的出台,也将产生积极的理论支撑作用。我所理解的现代学校制度的核心特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拒绝附属化。目前除民办学校外,大多数学校都是教育行政机关的附属品。学校本身没有什么自主权,教育行政部门是学校的最终决定者。在我国,教育行政机关行使的大多数权力依然还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没有太大的改变,因此,教育行政机关的职能也没有得到很大的转变。与此同时,经济管理部门的职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它们行使的是有限的权力,基本上与国际上的政府管理体制相接轨。因此,淡化行政管理的控制,坚决拒绝附属化,应成为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一个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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