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孙大午涉罪调查
2003-05-30何乡
中国新闻周刊 2003年26期
何 乡

我们之所以关注“孙大午案”,是由于我们一向关注民营企业家,关注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命运。
资金匮乏导致的“供血不足”,是民营经济不能有更大发展空间的“命门”。但任何“输血作业”,都应当、也必须在法律准许的框架内进行。学会尊重和遵守法律,是民营企业家摆脱“草台班子”形象,真正成为一种社会进步力量必须经历的过程。
我们关注“孙大午案”,还由于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开辟更广阔的融资渠道。毕竟,民营经济这“半壁江山”的稳固与发展,是中国社会与经济稳固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不容情”。我们并不孤立地看待“孙大午案”。我们用平铺直叙的方式报道这件事情,是希望在孙大午选择的这条道路上,不要络绎不绝,“自有后来人”。
25岁的孙萌不久前刚刚拿到去澳大利亚留学的签证,但他原定7月15日启程的计划可能要推迟——7月5日上午9时,孙萌正式收到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公安局的一份通知书:“孙振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徐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3年7月5日由本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徐水县看守所。”
孙振华,又名孙大午,是孙萌的父亲——河北省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午集团)董事长。
大午集团,是一个在一片荒废的果园上建立起来的民营企业,坐落于河北省徐水县的高林村镇郎五庄村。这个以农牧养殖为主的企业,据说起家时只有2万元,现在则拥有固定资产上亿元,1500名职工,它还曾经在1995年被国家工商局评为全国500家最大私营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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