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产的中国首个证券民事索赔案
2003-04-29郭苇
商务周刊 2003年6期
作为中国法院受理的第一起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以共同诉讼方式进行的大庆联谊索赔案辗转坎坷,即使是在法律上峰回路转之后,仍然悬而未决
2003年元旦过后,大庆联谊(600065)股价一路走强,从1月3日的6.6元开始,不断单边上扬,直至2月14日收于8.85元。当日的K线图中,一颗跳空十字星看起来耐人寻味,似乎预示着一个时代的终结,抑或是一个开始。
接下来的一个交易日——2月17日,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381名投资者共同起诉大庆联谊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这是中国法院受理的第一起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也是中国第一起以共同诉讼方式进行的证券民事索赔案件。
当日,大庆联谊股价从上个交易日的8.85元跌至8.23元。但好在该公司在此前1月20日发表的公告里称“2002年业绩预盈”,股价因此并未像去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时那样反应强烈,当时这只股票跳水至历史最低价5.54元。
首次诉讼热潮遭遇冷水
大庆联谊股份有限公司(600065)1997年4月上市,2000年3月因虚假陈诉受证监会处罚。该公司为满足股票发行上市法规中“最近3年连续盈利”的要求,在申报材料中,更改1994年至1996年的会计记录,虚报了超过一亿元的利润。上市之后,4.3亿募集资金也未投入1997年年报中所称的项目(详见附文《大庆联谊案回溯》)。
然而,案件曝光时间和中纪委、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时间,明显滞后于当时的股价异动时间,大量不知情的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热情期待回报时,股价已面目全非,投资者因而损失惨重,遂普遍要求通过诉讼渠道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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