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高征”导致引产 再怀孕尤需当心
2003-04-29玉华
祝您健康 2003年1期
玉 华
前些时候,我收到广西桂林的一位患者来信,信中说:“我今年33岁,曾两次因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做了中期引产,医生讲我如果再次妊娠仍有可能发生这种疾病,而且程度将会更重。我想这辈子恐怕再也不能生孩子了,但我又不甘心,还是想怀孕生子。”在信的结尾,她问我,像她这种情况能否再次妊娠?再次妊娠又该怎么做?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征”)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多发生在妊娠20周以后,患者出现浮肿、高血压、蛋白尿等三大症状,严重时突然出现头痛、胸闷、眼花,进而抽搐或昏迷,此时称为“子痫”,如不能及时正确处理,可造成孕妇心、肺、肝、肾等器官的功能衰竭,同时也可合并胎盘早期剥离、脑血管意外、凝血功能障碍以及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等严重并发症,从而导致严重后果。为此,当孕妇发生重度“妊高征”时,尤其在妊娠中期,为了减少孕妇发生严重并发症,确保孕妇的生命安全,往往通过引产来终止妊娠。该病的病因到目前为止尚不完全清楚,但多数人认为由于子宫和胎盘发生缺血以及机体在妊娠后出现神经内分泌功能失调,导致全身小动脉痉挛使血压升高所致,同时发生的心、肝、肾、脑等脏器缺血、缺氧而产生一系列的病理生理改变,又加重了病情的变化,如此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由于“妊高征”是与妊娠有关的疾病,一旦再次妊娠,如不能做好预防工作就有可能再次发生此病。因此,已经有了两次“妊高征”经历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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