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自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03-04-29孟庆华江华
北方经济 2003年11期
孟庆华 江 华
一、部分集体科技企业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还没有解决,影响企业的发展
集体科技企业最初的资本来源包括借款、私人储蓄、上级单位拨款(有些是国有机构、集体企业的预算外资金)等。90年代初期以前的外部环境对民营科技企业还不象目前这样宽松,企业注册为研究所、技术开发部或公司时,如果有上级主管单位,就可以称为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性质的科技企业,便可以享受企业营业所得税三减三免或两减两免的优惠政策,而私营企业则不能获得这种待遇。因此,绝大多数集体民营科技企业不论资金来源如何复杂,初始投资者是谁,多数被注册为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从而使企业产权变得模糊不清,给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带来了一定困难。应该说,在企业建立初期,明晰产权的问题并不重要,特别是领办人有一定的权威时,问题也不大,但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利益的分配,这就使一些矛盾暴露出来,影响企业人员的稳定和企业的健康成长。
集体科技企业由于产权不明晰,近年来引发出来的一些问题主要有:
第一,企业行为短期化,缺乏积累的内在动力。由于产权不清晰,企业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对企业的资产有一种不安全感,着眼于眼前利益,存在不同程度的分光、吃净现象;个别的企业还担心国家收走企业的资产,因而把大部分资产转移到国外。
第二,其经营管理机制出现了新的矛盾。……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