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到底错在哪里?
2003-04-29张长虎
新闻爱好者 2003年5期
张长虎
新闻报道不是有闻必录,报道中的观点不能含混不清,选材不能详略不分,新闻报道必须坚持舆论导向的正确。这是笔者读了《羊城晚报》2002年7月28日报道《唐国强说"老搭档":刘晓庆活得真累》一文后的感受。
一、新闻报道中观点要明确,不能含混不清,是非不明。刘晓庆涉嫌偷税上千万元,被北京市公安局依法拘留,刘晓庆是国内知名度很高的演员,所以此案一出,舆论哗然,许多新闻媒体对此作了报道:《羊城晚报》2002年7月28日刊发报道《唐国强说"老搭档":刘晓庆活得真累》,文中记者首先问当年与刘晓庆一起演《小花》的唐国强如何看待刘晓庆被捕事件,唐只是平淡地说:"她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惩罚。"随后,接着引用唐国强的话"刘晓庆也不容易呀,大家也该对她宽容些","刘晓庆名气大了就会惹来非议,这次税案就是她惹祸上身",似乎刘晓庆错在名气大上,错在经商上,如果能避免这些,就是触犯了法律也该"宽容"。如此论调真是是非不分。刘晓庆经商没有错,名气大了也没有错,错就错在刘晓庆逃避税款,触犯法律。我国《宪法》明文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报道不从刘晓庆没有依法纳税导致被捕上面找原因,倒将刘晓庆的被捕归到经商、名气上,真是糊涂之至,这也与开头"她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惩罚"主题相矛盾。
二、新闻报道要围绕主题选材,详略要得当。《唐国强说"老搭档":刘晓庆活得真累》报道开篇就给刘晓庆被捕事件定调:"她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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