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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罪,在爱情的名义下

2003-04-29小桥流水

现代妇女 2003年5期

小桥流水

6年前,身为中学教师的他和不满14周岁的初一由生谈恋爱,并和她发生了关系,他因此被判处8年半有期徒刑,那个击孩在他人狱后离彖出走,开始了长达6年的流浪生活。就在他对改造前边丧失信心的时候,女孩的来信重新唤起了他对生活的希望。出狱后,一边打工一边上学的他萌发了一个新的心愿:用打工挣来的钱供女孩完成未竞的学业,以此来赎他过去所犯下的错。在爱情的名义下,我毁了一个女孩的一生

1992年,高考落榜的我,回乡当了一名民办教师。

认识刘小兰是在1995年。那是一个秋日的中午,我骑白行车到镇上去寄信,刚把自行车推出校门,突然听到一个女生怯怯地声音:“泰老师,能带我一程吗?”我回头一看,一个大眼睛、个头足有1.62米的女孩从初一教室里跑出来。我愣了一下,早就听说初一年级招收了一名高个女生,看来就是她了。

我问她:“你叫刘小兰吗?”她点点头,红着脸说:“我想到镇上看我妈。”我说:“行,上车吧。”

路上,我问她为什么不和母亲住在一起,她却答非所问地说:“我和我爸住在一起。”说完这句话,她就不再答我的问话。我感到她的眼里有一种淡淡的忧郁,她好像有很多的心事,但又不肯对人说。我想不出用什么话来安慰她,就给她讲故事,她默不作声,不时笑两声以示回应。

我万万没有想到,这次不足30分钟的旅行,会改变我的一生。

五天后,我收到刘小兰寄来的一封信。刘小兰在信中告诉我,她父亲因为和人打架被判了刑,母亲在她父亲入狱后改嫁到茂林镇,父亲出狱后为她找了一位后妈,从此,她在家里成了一个多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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