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共同强奸罪刍议
2003-04-29冯殿美肖蘅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6期
关键词:建议
冯殿美 肖 蘅
[摘要]共同强奸罪是强奸罪中的一种特殊形态,特别是男女共同强奸罪更是一个难解之题。笔者认为,在男女共同犯强奸罪的情况下,妇女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实行犯;在妇女教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行强奸行为时,妇女应当按照强奸罪的间接正犯处理;在事中帮助的行为仅限于帮助实行望风、排除其他障碍的帮助行为时,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中的事中帮助犯。
[关键词]男女;共同强奸罪;建议
[中图分类号]D9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951(2003)06—00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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