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作息制度,增加就业,扩大内需
2003-04-29李相合
北方经济 2003年7期
李相合
一、目前内蒙古城镇的作息制度及其利弊分析
内蒙古的城市现在大多都实行早8∶00(或8∶30)—12∶00,下午2∶30—5∶30(或6∶00)的作息制度,中午有一段较长时间的午休。
首先,这种午间较长休息时间的作息制度在中小城市具有可行性。因为城市规模小,从城东到城西、城南到城北路途较近,骑自行车往返不足半个小时,中午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除赶路和做家务外,还有剩余的时间可以休息一会儿。不象北京、上海、广州、沈阳等特大城市,城市规模大,居住地到工作单位的距离较远,即使中午休息3个小时,也难以在居住地与工作单位之间往返。其次,这种午间较长休息时间的作息制度在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下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因为居民收入水平低,要求尽可能在家里自己动手做饭,这样,在花同样钱的情况下,可以吃得更好,或者在吃得水平相同的情况下可以节省一些开支。因此,在我区许多城镇大都采取了中午较长时间的作息制度。
二、作息制度改革的建议
把传统的较长时间的午间作息制度,改为较短时间的午间作息制度,即把目前的中午2个小时到2.5个小时的休息时间,缩短为1个小时,如同发达省份的大中城市午休时间一样。建议至少应在呼和浩特和包头市实行。
三、作息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沿海和内地许多大中城市都进行了缩短午休时间的作息制度改革,这些城市的实践已经证明,这种改革不仅仅是应势之举,而且它反过来推动了这些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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