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国资监管
2003-04-29李治贤张琼胥宏英
企业文明 2003年7期
李治贤 张 琼 胥宏英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长期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存在着"所有者缺位,管理者越位"并存的现象,使国有资产监管缺位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企业缺乏长期发展动力。因此,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为我们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国资经营的历史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要看到,由于改革是一种探索,在"摸着石子过河"中,难免要负出沉重"学费"。回顾国有企业的改革,我们经历了艰难的历程。
"放权让利"。我国国有企业政革是从放权让利开始的,改革的目的是增强企业的活力。改革前我国的财政是中央统收统支,1980年至1985年国务院先后采取了"放权让利"、"分灶吃饭"和"资金自筹"等办法搞活企业,并决定财政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中央、地方"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这一改革虽然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但形成了无数具有本位主义色彩的利益主体。他们争投资、争项目、盲目扩张、重复建设,成为中国经济的致命伤---诸侯经济。
"企业承包"。农村改革的成功模式是承包制,它是建立在小生产的基础上,虽有借鉴意义却不能想当然地照搬到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在"包字进城,一包就灵"的口号下,实行了大规模的企业承包。农村承包成功的根本原因在于建立以农户为主体这一责权明确的经济实体,而国有企业的承包人与企业没有产权关系,与职工没有紧密的利益关系。……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