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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何时开征印花税

2001-06-14广东汕头:蔡焕钦

收藏 2001年2期

广东汕头:蔡焕钦

《收藏》2000年第6期发表了廉文煜先生《关于清代印花税征收史的探讨》一文(下称廉文),刊出了2帧贴有美国版印花税票的收税票和佥归税票彩照。笔者认为这2张税票单均系伪品,廉文误将伪品当真品,从而得出了错误的结论。

根据有关史料,清代先后5次筹议开征印花税。清光绪十五年(1889)九月二十五日,总理海军事务大臣奕裎筹备海军军费,奏议试办印花税,光绪皇帝批示“下所司议”。光绪二十二年(1896),御史陈璧又奏请仿行印花税,提出了较为周详的实施方案。光绪二十五年(1899),出使大臣伍廷芳再次上奏开征印花税事,引起朝廷重视,降旨总理衙门督促各出使大臣采访各国印花税章程,为试办印花税作准备。光绪二十八年(1902),直隶试用道陆树藩上书外务部,由外务部代奏印花税条陈,陈述了开征印花税的理由,光绪皇帝下旨,令外务部和户部详细商议后再奏。外务部和户部在《外务部户部遵议试行印花税并原拟办法七条疏》中,拟出了印花税的具体实施办法。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初一日(1902年12月30日),清廷正式批准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袁世凯试办印花税,同时向日本印刷局订印印花税票一套,面值分别为二文、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五百文、一千文6种。因广大民众对印花税不了解,反对者众,1903年4月21日,户部奉旨从缓办理。到了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廷因议禁鸦片,恐财政收入减少,重又将开办印花税提上了议事日程,责成度支部研究办理印花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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