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怀孕了,“人流”还是“药流”?
2001-04-29徐玫
祝您健康 2001年9期
徐 玫
多少年来,对于避孕失败,人们好像已习惯了这样一种补救措施,那就是人工流产。近几年来,随着医药事业的发展,又诞生了一种新的终止妊娠方式——药物流产。在门诊工作中,我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类患者,她们带着非常焦急而又渴望的心情来询问医生:我意外怀孕了,人流和药流到底选用哪种方式比较好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得分别从它们的医药原理、适应证、禁忌证及并发症来具体分析:一般来说,早期人工流产,即用机器产生一定的负压通过吸管进入宫腔将胚胎吸取掉,它的优点是安全、快捷、方便、痛苦小、出血少。适应范围:妊娠12周以内(即从未次月经的第1天算起到就诊的日期),它的最佳选择日期:妊娠45~50天,这个时期内做人流可以用最细的吸管一次吸取成功,最多两次,而不用刮宫,病人出血少(少于10毫升),痛苦小。而超过这个时期,胚胎相对较大,需用大一号,或者更大一号吸管才能将胚胎吸出,有时还要进出官腔多次,这样反复操作病人痛苦大,出血多,感染机会增加,且日后会造成子宫内膜异位症。如果早于这个时期,也就是说妊娠45天以内,一般是不做人流的,除非有B超证实宫腔内确有胚芽生长。否则,太早了人流会出现更麻烦的情况,那就是“吸空”。什么是“吸空”呢?即吸宫完毕却发现负压瓶内没吸出任何组织,有时仅有少量子宫内膜及血水。如果出现这种现象,那就复杂了,起码要考虑到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没有怀孕!停经可能是月经紊乱导致,尿妊娠试验可能是假阳性,子宫增大可能是炎症引起,这时就出现了误诊,无需做手术而做了,结果是“花钱买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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