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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两神童

2001-03-25李宣奇

知识窗 2001年11期
关键词:狱卒宋太宗神童

李宣奇

●北宋神童杨亿

北宋初期,福建神童杨亿,幼年即接受了皇帝的亲自考核,随即成了朝中的“儿童官员”。长大后,成为文学家,国家重臣,主宰了当时文坛。

杨亿从小就有神话般的传说。相传他母亲临产前,梦见一位自称来自武夷山的羽衣人,说是特来托生,遂入母怀,杨母一惊而醒,居然生下一只雏鹤。杨母大惊,急令人将雏鹤弃于荒郊野外。不料,这件事被杨亿的叔叔知道了,急忙赶来,对杨母说:“神仙下凡,理应异于常人,怎能将他丢弃!”说罢,急忙赶到野外寻找,发现雏鹤已蜕变成了婴儿,便将婴儿抱回家中。

这个传说给后来修史的人增添了不少麻烦,既不能置之不理,又不能照样直书。无奈之下,记下了13个字:“亿生,有毛被体,长尺余,经月乃落。”然而,这段话又给后人读史带来了麻烦,使人以为杨亿曾经是个“毛孩”!

杨亿出生后,好几年都不会说话。有一天他登高楼,一不小心,头撞在柱子上。不想这一撞反倒撞出了奇迹,他居然立即吟出一首五绝诗来:“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几年不说话的小孩,竟然一鸣惊煞人!杨亿就这样成了神童。

杨亿7岁时已能写文章,还能像大人似的招待宾客,与宾客们一起谈古论今。杨亿的名声从此到处传开,一直传到京城,传到了宋太宗的耳朵里。宋太宗将信将疑,即令人前往福建面试。使者将实情禀奏之后,宋太宗又命他将杨亿送到京城来,亲自面试。一连三天,无论赋诗还是作文,杨亿总能下笔立成,令宋太宗极为赞叹。

接着,宋太宗问杨亿道:“你远离家乡,想不想父母?”

杨亿回答道:“我见到陛下。就像见到父母一样。”

这话若是太宗身边大臣说的。定会使太宗感到肉麻难受,如今从一个孩童口中说出来,就不能不让他龙心大悦。宋太宗当众表示,他对这个神童的将来,寄予厚望,并封他为秘书省的正字。

就官阶而言,正字虽然只是主掌校正书籍的九品小官,可11岁的儿童就任此职,则不能不令人稀罕。

杨亿步入青年后,诗文更显得花团锦簇,字字珠玑。那时公卿大臣们的奏章,常常请他代笔,就连还是太子的宋真宗府中的书信章疏,也都出自杨亿之手!

宋真宗即位后,便令杨亿参与修撰《太宗实录》。全书共80卷,杨亿一人写了56卷。后来,他又与王钦若一起,负责编纂大型类书《册府元龟》。在文坛上,杨亿曾与刘筠、钱惟演等诗歌唱和,编成《西昆酬唱集》,号称西昆体。从此西昆体风靡天下,持续数十年之久。杨亿特别偏爱李商隐的诗,以致在一次宫廷宴会上遭到讽刺挖苦。宴会上,有个优伶装成李商隐出场,却穿了一件千洞百孔的衣裳。在座的大臣们感到奇怪,问道:“为什么要穿这千洞百孔的衣裳呢?”优伶解释道:“杨亿他们今天割一条,明天挖一块,所以我的衣裳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引得哄堂大笑!这正道出了杨亿创作上的弊病:由于他小小年纪就进入了宫廷,从而世事茫然,使他的创作产生了难以克服的局限。

在官场上,杨亿始终没有掌握过重要的实权,不能像宰相或吏部尚书那样,直接决定某个官员的升降。然而,他对他人的品评,也能产生极大的影响,不少人就因为杨亿的称赞,迅速出名。不过,他性情耿介,看重名节,也毫不客气地批评过许多人,给遭贬者的前程构成极大威胁,故而也受到遭贬者的怨恨。于是,在宋真宗面前讲杨亿坏话的人慢慢地多起来,宋真宗都置之不理。尽管如此,杨亿的心情仍然变得忧郁悲愤。这可能是他47岁便去世的一个重要原因。

●荷兰神童格劳秀斯

荷兰神童格劳秀斯是荷兰代尔夫特市人,生于1583年,卒于1645年,是17世纪著名的国际法学家,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

格劳秀斯自小就有“荷兰神童”的美称。11岁进入莱顿大学,受意大利语言学家和历史学家斯卡利杰的教诲,被认为是其最优秀的学生之一。在学校里,他不仅主修了哲学和古典语言学,同时还翻译出版了荷兰大数学家西蒙·斯蒂文的《静力学》和《流体静力学》,以及古希腊诗人阿拉托斯的天文著作《物象》。14岁通过了哲学论文答辩,从莱顿大学毕业。15岁即陪同荷兰著名政治家奥尔登巴内费尔特出使法国。在巴黎,他深受法国国王亨利四世的钟爱。在完成外交使命后,随即留在法国,进人法国奥尔良大学攻读法律。同年年底,他通过了罗马法的论文答辩,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这令亨利四世惊叹不已,连声称赞:“荷兰之奇迹在此!”并且授于他一枚铸有自己头像的大金质勋章。1599年,格劳秀斯带着博士学位和大金牌,载誉回国。

回到荷兰之后,他在海牙担任大律师。后来进入政界,历任荷兰军事统帅奥伦治亲王莫里斯的法律顾问,荷兰省总检查长,政府财务审计官,鹿特丹市市长,荷兰省和荷兰省共和国议会议员。

1618年,格劳秀斯因卷入荷兰历史上一场罕见的政治与宗教争端,被捕入狱,并被判处终身监禁。1621年,他在其妻玛丽亚的巧妙安排下,从监禁他的监狱里侥幸脱身,化装逃抵巴黎,受到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宰相黎塞留的热情接待。

谈到格劳秀斯越狱,真是一部历险记!

在荷兰国家监狱里,一个被当作政治犯的囚徒,“病”卧在牢房墙角里,身体紧紧裹着被子,只能看到被窝里露出的一顶睡帽。旁边放着一大筐借来的书。

远道赶来探狱的囚犯妻子唤来狱卒。狱卒掀开被角,看了一眼,说道:“医生不在,挨到明天再说吧!”

傍晚时分,狱卒又来了,对囚徒妻子说:“你们的朋友,在狱外等着把该还的书送出去。这是最后一次,上司来了命令,今后犯人不准再看书!”

当狱卒和犯人妻子抬起箩筐时,狱卒突然放下箩筐,“咦”了一声,疑惑地说道:“这么重,里头藏着政治犯?”

犯人妻子冷冷地道:“亏你还长着两只眼睛,看清了,政治犯正生病躺着呢!”

狱卒看看堆满书的箩筐,又看看墙角隆起的被窝和露出半截的睡帽,一声未吭,又和犯人妻子抬起书筐,走出监狱大门。门岗对犯人借满筐的书,早已习以为常,何况还有狱卒帮着抬呢!也一声不吭地放行了。

等在外面的犯人朋友,接到书筐,很快就抬走了。

其实,这是一次异常大胆的越狱行动。他们骗过了狱卒,顺利地实现了越狱。不久,格劳秀斯乔装改扮成泥水匠,乘一艘驶往多佛尔海峡的商船,逃抵巴黎。

格劳秀斯到巴黎后,念念不忘自己的祖国,总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回归祖国。然而,当时的荷兰政府禁止他回国。他毫无办法,只好在朋友的劝告和督促下,归化法国。

从此以后,他潜心著述国际法著作,首次阐述了国际法基本内容,创建了近代国际法的完整体系,奠定了近代国际法发展的基础。其最主要的国际法著作是《战争与和平法》。该书出版后风行一时,一个半世纪内共发行45版,并被欧洲所有大学选为教科书。他的拉丁文原著,先后被译成西班牙、荷兰、英、法、德等多种文字,产生了很大影响。这部经典著作,还使格劳秀斯获得了“国际法之父”的美称,饮誉国际法学界。

1634年,格劳秀斯受到瑞典女王克里斯丁娜的赏识,并被任命为瑞典驻巴黎大使。1645年,被召回瑞典,但没有新的任命。后来,他去参加为“三十年战争”而举行的威斯特伐里亚和会,匆忙悄然出走。他乘坐的船在波罗的海遇到风暴,在一个小港避风,便又改乘马车赶路。当他到达德国的罗斯托克时,已精疲力尽,病体不支,两天后客死罗斯托克,享年62岁。

格劳秀斯死后,1648年,荷兰法院终于撤销了对他的错误判决。1781年,人们在代尔夫特市新教堂里,为他修建了一座陵墓,使他成为长眠于此的唯一平民(其余都是荷兰王室成员)。可见他在荷兰人心中的崇高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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