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个持枪抢劫犯走上自首之路
2001-02-13程洁
新闻记者 2001年3期
程 洁
这将是我这一生中永远不能忘怀的一次采访。在刚起步不久的记者生涯中,我遇上了这样一位特殊的同龄人———他曾犯下滔天罪行,在逃两年。与他的接触中,我体会到了作为同龄人所不易体悟的东西;这些感受更让我明白了———“记者”这个名词背后更有它的另一番意义。
就在年前,曾有一位读者给报社来信,他说:“作为记者,他承担的不该只是报道任务,记者的身上更肩负着启迪民智的社会责任。用手中的笔去开启大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自由、平等观点。授之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记得当时在阅报栏上看了这封信后,报社的副总编辑任洲很有感触地对我说:“快报记者,就要做这样的记者。”这句话一直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第一次接触
2000年11月初,在新中国首届记者节的活动中,报社将我与29位同事的照片及联系方法分三批在报上亮相。当时我在报上写了这样一句话:“我叫程洁,今年23岁,毕业于浙江大学中文系。如果你有什么高兴的事、烦恼的事,不用考虑,给我打电话吧。”
我的承诺见报后,每天都有不下两百的读者给我来电来信。11月17日下午,我收到了一封写着“程洁收,非本人勿拆”的匿名信。拆开一看,寄信者竟是一个持枪抢劫者,他说他在外潜逃两年,想自首,可自己的罪行严重,他想知道究竟会被判几年。来信者要求我务必在11月20日前在报上给他回复。邮戳表明,信来自“浙江温岭”。
作为一名年轻记者,遇上这样的事,当时我真有些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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