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与患者:权力与权利的交锋
2000-06-14王勇
三联生活周刊 2000年12期
王勇
复杂的医学,在医生和患者之间戳起一座很难逾越的高墙。长久以来,医生说什么患者就得听什么,形成绝对的权力。今天,有些人在俯首帖耳给有些医生送“红包”想得以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开始用法律来调节这种失衡的社会关系
患者:“我们要索赔!”

备受关注的深圳妇儿医院感染事件中的首宗官司于2000年4月25日在福田人民法院首次开庭。
在两年来备受精神和肉体折磨的患者中,46人已提出索赔2681万元的要求。
两年前,深圳市妇儿医院因医务人员误将未标明浓度的1%GX强化戊醛消毒剂,当作20%的浓度进行稀释用于浸泡手术器械,致使166人分别在剖腹产、妇科、儿科等手术中感染了非结核分枝杆菌中的龟分枝杆菌脓肿亚种。而此前,有关此病种的病原学、病理组织学、免疫学和分子生物学研究在国内全部是空白。她们中年龄最大的50岁,最小的仅1岁半,绝大部分是二三十岁的育龄妇女。
在“我们要索赔!”的强烈诉讼声背后,是从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争取合法权益的那一天开始,她们已整整等待了一年零九个月。
早在1998年7月下旬,不少被感染者及其家属就找到律师,希望通过诉讼途径要求赔偿。166名受害人以集团诉讼的方式先后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市妇儿医院承担巨额赔偿,均未获准立案。众患者随后向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以“共同诉讼不便于审理案件”为由,要求大家分开独立起诉。自1999年4月至2000年1月,福田区法院分别受理了这46宗起诉并单独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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