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少年,重温自由中的亲情
2000-06-13宁军
现代妇女 2000年5期
宁军
1997年8月12日上午,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公开审理一桩盗窃案件,少年庭李法官当庭宣读判决书,判处潘小勇有期徒刑2年。
16岁的潘小勇流下悔恨的泪水。他的父亲潘永华作为法定代理人站在一侧,也是泪眼迷离。他的母亲梅萍站在旁听席前排,泪流满面几近昏倒。潘小勇转过头,冷冷的目光射向父亲。
当时潘永华与梅萍离异多年,法院对他们儿子的宣判,使这一家人的生活轨迹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在父母争吵中长大
初中毕业后,在家排行最小的梅萍,顶替父亲进厂当了工人。潘永华继续升入高中,认真地读了几年书,正赶上“上山下乡”的热潮,他被分到郊县农村“插队”当知青。
这一年,潘永华回家探亲,突然患了急病,住进一家医院。有一天,他发现隔壁病房里一个病人家属的身影有些熟悉。仔细一看,竟是初中的校友梅萍。原来,梅萍是来医院陪护姐姐的。他主动上前打招呼。两人都因为这意外的重逢而惊喜万分。
此时的梅萍楚楚动人,正是人生最好的花季。家里给她张罗对象,是邻厂的一个工人。
但是,梅萍在医院遇到潘永华,仿佛点着了久藏于心底的一团火,她的感情天平倾斜了。等到梅萍姐姐出院时,两人已经难舍难分。潘永华病愈返回农村后,每到周末,梅萍都会带着一大兜食品,坐郊区公共汽车去他“插队”的地方看望。
梅萍跟家里介绍的对象“吹”了。潘永华当知青很清苦,挣不来几个工分,零花钱都拿不出来,出去玩都是梅萍掏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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