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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选购食品一二三(下)

2000-06-07蒋家辊

大众医学 2000年9期

蒋家辊

从超市买回的食品,多数不会马上吃掉,如果存放和处理不当,轻者会使食品口味、营养价值受到影响,重者会损害食用者健康。

食品应放在干燥避光处或冰箱中贮存。一般地说,温度每降低10℃,食品内的各种化学反应速度可降低1/3~1/2,高温或紫外线会加速营养素的分解,使食品变质。例如,咸肉在高温下,其中的甘氨酸可氧化分解为氨和草酸,氨有异味,草酸有涩味,而脂肪氧化后则有哈喇味。有条件时最好利用冰箱保存食品,蔬菜和鱼、肉若需隔夜烧煮,应放在冰箱的冷藏室里;将未经拆包的鱼、肉放在冷藏室的上层(温度较低),蔬菜用保鲜膜包好放在下层。若需存放几天,应把鱼、肉放在冷冻室里。若购得的是已经冷冻的食品,采购后注意保温,尽量使其不要解冻,并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放入冰箱冷冻室。

冷冻食品解冻后,不应再次冷冻。在冻结过程中,鱼、肉组织细胞中的水会胀破细胞膜,即使经正确的解冻方法,即在室温下自然解冻,细胞膜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细胞膜受损后渗出的组织液,是细菌繁殖的良好营养基,故任何冷冻食品在解冻后都不应再冷冻,而且解冻后应尽快烧煮,以保持良好的鲜味和质量。研究证实,反复冷冻的鱼肉中会产生一种叫β-二硝酸胺的致癌物质。同样原理,冷冻饺子、馄饨、包子等,事先不需解冻即可直接烧煮或放到微波炉中加热,但要加热透彻。不同冷冻食品的加工方法可见其包装说明,加工时间只能稍加延长,绝不能缩短,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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