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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东三省谘议局与地方公署关系初探

2000-03-10○徐建平

历史教学·中学版 2000年8期

○徐建平

“庚子之变”后,清政府为维持其统治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统称为清末“新政”。宪政改革是清末“新政”的重要内容。从清末宪政改革的成果看,主要是在中央成立了资政院,在各省成立了谘议局。中央资政院、各省谘议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立法机构的雏形已经产生。这一新的立法机构诞生后能否行使自己的权力,能否对作为执法机构的地方公署起到监督作用,能否对宪政改革产生一定的影响,这关系到清末政治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为充分了解清末东三省谘议局与地方公署的关系,本文拟从如下几方面进行探讨。

(一)关于清末谘议局与地方公署的关系,以往的研究存在两种倾向:一种认为谘议局是地方公署的咨询机构,对地方公署起不到任何制约作用;另一种则把谘议局与地方公署间的矛盾和斗争片面化、绝对化,而对两者的妥协与合作略而不提。实际上由于各省的情况不同,二者之间的关系有较大区别,尤其在东北,在民族危机日益严重之际,为了救亡图存,地方公署与谘议局有着较多的共同利益。锡良任东三省总督后,以利权收回为突破口着手东北的经济改革。利权的收回,金融体制的改革,大力兴办工商业等措施为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极大地维护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这些措施得到了以资产阶级上层为主要成员的谘议局的拥护。由于以锡良为首的地方公署维护了谘议局主要成员的利益,为双方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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