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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托业整顿:最后抉择

2000-02-10

财经 2000年9期
关键词:信托业信托公司中国人民银行

“米未熟不出锅”,这是中国人做事的传统。自从1998年中国第二大信托投资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广信”)宣布破产以来,中国信托业的整顿行动,便一直在海内外各种目光中伴随着怀疑和猜测悄悄进行。从中央到地方,“整顿的进程”都是当事各方所讳言的话题。

----此次整顿的原则和方法其实并不是秘密。早在去年春季,这一行动的主管官员之一、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司司长夏斌就披露了整体方针和构想,并明确表示,这将成为中国信托业的“最后一次整顿”。但时至今日,“最后一次”仍未画上句号。今年7月,一个来自中国南海“热岛”的消息再度将信托公司危机推到了前台:继广信之后,又一家省级融资窗口——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一度面临支付危机。一时间,各种有关信托整顿的消息在海内外媒体间纷传开来。

----人们在关注,中国信托业整顿遭遇了什么障碍?整顿的最后结果将会怎样?决定生杀的铃声何时才能响起?

风暴从1998开始

----在专门负责此次中央及各地清理整顿工作的人民银行非银司的一张办公桌上,有一份反映工作进展情况的表格。上面详细开列着已经完成清理整顿的省份及公司、没有太大困难正在进行整顿的省份及公司、困难很大的省份及公司等各种数字。

----这些数字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生一些变化,而司长夏斌每天的主要工作也是根据表上的情况作安排。此外,这个部门还有这样几项重要工作:前往被撤销的信托公司总部宣布撤销决定;接待包括公安、法院等方面的人员共商具体的撤销、破产细节;批阅各种各样的信件——其中相当一部分发自信托投资公司的债权人。这一系列工作已经进行了两年。

----如何对待信托业内必须痛下决心革除的毒瘤,也堪称迄今为止中国金融体系最为复杂的一项手术中的重要一环。作为当年“为银行功能拾遗补缺”而降生的一类金融机构,中国的信托业曾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建立过不少功绩。但是不久,由于制度安排的显著缺陷,进入90年代中期,许多信托公司已经走向负面,诸如内部资金管理混乱,腐败犯罪频仍等,种种弊端在日渐加强的金融监管中逐渐暴露。在1997年以后亚洲“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信托业所隐含的巨大危机亦逐步凸显,行使根治手术已经无法再拖延。

----熟悉改革开放以后金融业发展历程的人都很清楚,几乎从信托业在中国问世之初起,发展便与整顿如影随形。1998年启动的这一轮整顿已经是近20年来的第五次。之前的四次,几乎每一个回合之后都会伴之以一个信托业发展的高潮。而这一次整顿一开始就异乎寻常地冷峻。中国人民银行为此举确定的目标是:让信托业与银行业、信托业与证券业实行分业经营,回归本位,真正成为名符其实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投资公司。

----据权威人士指出,在新的定位中,以国内现阶段的国民意识与财力,信托投资公司的生存空间并不大。数量减少于是成为必然的选择。但究竟缩减到何种程度,核心部门透露的说法是,“越少越好,减到三分之一最好”。

----依照监管部门的构想,除了对少数严重资不抵债的公司实行关闭和破产,对于大多数存有问题的信托投资公司,将力争以重组的方式来化解风险。重组后得以保留的信托投资公司资本金最低限额定为3亿元;除了纯粹的信托业务,它们也可以做投资和贷款业务,但只限于使用自有资金的80%。据规定,这3个亿必须是在呆账、坏账冲销后的实有资本金。只有最终符合条件的,才能拿到中国人民银行重新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

----整顿虽不可犹豫,但具体方针还在细细斟酌。1998年底,根据中央1号文件和12号文件的要求,对中国信托业的全行业整顿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启动了。人民银行要求各地以省为单位上报行业整顿方案,并经过人民银行审议后报国务院批准生效。至今年8月,中央级信托公司的整顿终于出现了突破性进展。

中央军:各就各位

----2000年8月16日,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宣告成立。这家国有独资的证券公司成立伊始便气势惊人,45亿元的注册资本金和遍布全国56个城市的证券营业部,使之一跃成为证券业内当之无愧的“老大”。

----“银河”并非从天而降,它的底牌继承自曾红极一时的五大信托投资公司,即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和人保。坊间传闻,此次整合五家信托公司证券资源的主策划人,正是国务院的主要领导。

----从另一个角度看,银河证券诞生之日,即是五家中央级信托投资公司寿终之时。此前的8月7日,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已宣告关闭,在第二天的《金融时报》上,相关消息被放在头版右下角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上。与此同时,其他国家部委所属的信托投资公司的归属也意向渐明。至此,总部设在北京的20家中央级信托投资公司的命运归宿终于清晰起来。

----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教信)的关闭多少令人感到突然。该公司成立于1994年7月28日,曾被视为“教育与金融完美结合的产物”。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2.3亿元人民币,到最辉煌的1997年,总资产更达到了15.526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其中的70%来自其在北京和上海的两家证券营业部。

----中教信与其他信托投资公司一样,在如火如荼的房地产开发热潮中尽显活力,包括投资3000多万元建立了自己的房地产公司,还在北京市当年的高档住宅区方庄建立了一家“梦幻保龄球俱乐部”。这两个项目是中教信所有投资中规模最大的。然而这一切在6年之后却成了空谷回音。当这里的工作人员得知公司将被撤销的消息时,清算组已经进驻,并开始进行债务登记了。

----最近,有关“中央级信托投资公司将保留三家”的说法在海内外不胫而走。消息据说最早出现在财政部研究所的一个网站上。而事实上,情况并非简单的“关闭”或者“保留”。对于全部21家公司,等待它们的出路一共有五条,即“撤销、改组、移交、关闭或者保留”。

按照1998年制订的整顿方案,分属于四大商业银行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和人保首先从名单上消失了。消息人士称,这些公司除了证券部合并以外,其信托资产和负债被各家银行和所属资产管理公司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分别接管。

----由大型企业集团或行业性公司主办的6家信托投资公司,则将被改组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这些公司将不得对外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只能为自己的企业集团服务。划入此列的,包括中国电力信托、航空信托、航天信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中工信托和中国信息信托。有消息称,中煤信托、中国信息信托和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属的16家证券部将合并重组为“国都证券”,方案正报人民银行审批。

----原来由国家部委主办的7家信托投资公司则会根据资产状况的差异而分道扬镳。情况较好的中国民族信托、中国经济开发信托和中煤信托、中国金谷国际信托获得保留,移交中央金融工委管理;而中国旅游国际信托、中国教育科技信托因严重资不抵债,已经或将很快被实行行政关闭。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稽核检查时,上述两家公司的不良资产比例已分别高达89%和43%。另一家不良资产高达56%的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则生死未卜,据公司内部人士称,其走出信托已成定局。

----作为中国80年代出现的第一家信托企业,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继续证明了自己的独特地位。直属国务院的中信是此次整顿中惟一保持现行管理体制不变的公司。有消息称,中信的目标是打造一家“金融控股公司”。如是,中信将再创一项“第一”。

----至于因巨亏内耗而每况愈下的光大,从内部传出的消息说,其信托部分极有可能在此次光大集团的重组中被抛弃。1997年10月开始接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陈铁林先生向《财经》透露:“我上任以来,光大信托就一直在忙着处置资产,保全资产,没有做任何一项新的业务。”公司一位高层人士更直截了当地归纳道:“光大信托的问题其实就是钱的问题。中央如果同意给钱,一个星期之内就可以结账。”有消息说,国务院已经同意给予光大集团20亿元低息贷款,用于支付光大信托的债务,但到底能够解决多少问题还很难说。

----当然,整顿的过程并非如看起来那般简单。无论是有幸保留或者撤销、关闭,不同的处置办法便意味着不同的利益分割。任何一种方案的后面总会有不满的声音。已被宣布撤销的信达信托投资公司的一位内部人士认为:“保留下来的未必好,撤销了的也未必糟。拿信达说,我们去年利润4亿多,前年3.7亿,完全符合保留条件。就因为债权债务清楚,又不存在支付困难,这样的企业自然比较好撤;相反,一些由于债务问题棘手清理起来困难的企业,反而能够获得保留。”

----但是保留也未必是最佳的出路。根据人民银行的解释,“保留”的基本条件是在核销损失后,实收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并且股东与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人行的要求。这些公司即便存活下来,根据分业经营的原则,其证券部门也必须组建证券子公司并独立核算;证券业务不足以设立子公司的,则必须剥离出来,由中国证监会指定证券公司收购。目前总资产约为58亿元人民币的中煤信托是此次整顿的“幸运者”之一,但是办公室主任陈群生却没有多少喜悦之情。“虽然保留了,但是业务肯定要调整。证券部转出去以后,到底做些什么,怎么做,我们现在也不知道,还在等候中央金融工委的进一步指示。”

地方军:琴瑟难调

----在中国金融业全部239家信托投资公司中,中央级公司所占比例不足1/10,相对而言,它们还是信托业畸形发育中较为健康的部分。当“手术”深入到省、市级的218家地方信托公司时,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几乎每前进一步,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阻力与干扰。

----这是一场考验耐心和决心的“手术”。据外电援引中国人民银行官员的谈话称,整顿工作进展迟缓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对整顿的延宕和债务处置的困难。而一位信托业的资深观察家分析认为,尽管许多地方的信托投资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有一些成立之后几乎没有做过任何信托业务,但是地方政府仍然希望能够尽可能多地保住一些“牌照”。道理很简单,相当多的公司几乎从一生下来就是地方政府揽资圈钱的重要工具,或成为声势招摇的“窗口”。这些地方金融机构的存在意义,不过是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方便地处置一些预算外的资金,而金融牌照一旦失去便很难再找回来。整顿于是在中央主管部门和地方的艰苦谈判中且走且停。

----海南信托业的整顿便是这种角力的集中体现。1988年海南建省之后,特区的开放优势为信托业的繁荣敞开了大门。但是开放政策后来却被不少人错误地演变成了“肆意违规”,90年代初房地产热的昙花一现,更将海南的8家信托投资公司深深拖入泥沼。对此,到底是决心整体关张还是保留一家,中央与地方意见分歧,始终处于拉锯状态,使得发布公告的时间从2000年年初拖到了年中;而最新消息说,原本已准备8月底发布的公告又在各执一词中被无限期推迟——除了对具体的关闭方案意见存异,双方的分歧还体现在贷款的形式与数额上。

----与此同时,“一省一国投”的说法也被业界广为传播。据估计,原有全部239家信托公司在整顿后只会保留40至50家。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截止到现在,经国务院同意予以关闭的信托公司只有51家,足见“手术”进展之艰难。

----与一些省市的步履蹒跚相比,也有相当一些地方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到目前为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数目最多的广东省已关闭了大大小小20余家信托公司。在河南,10家信托公司已关闭4家,其余6家被合并成为新的中原信托。江西省的计划则是4家国投仅留一家,江西省国投成为中选者,其下属的证券业务则组合成一家证券公司。今年2月27日,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和外汇业务许可证被中国人民银行收缴。7月10日从武汉传来的消息称,又有两家信托投资公司被关闭。还有更多的信托投资公司正酝酿以重组的方式寻找出路。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省先期完成的试验部分,验证了“一省一国投”的说法。

清解债务锁链

----“政府和信托投资公司完全是两码事。”

----一位法国银行家在得悉广信破产的消息时,根本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从80年代信托投资公司诞生起,几乎所有的外资银行便将一些中央与地方级的“融资窗口”视为最可靠的投资场所,更有诸多国内单位甚至个人心甘情愿地将信托投资公司当成了利息偏高的“官办银行”。其实,随着时间的流逝,游戏规则早已悄悄地发生变化。到90年代中期,中国的各级信托公司在官方文件中已经完全失去了“国家信用”的依托;而1998年初广信宣布破产,又表明中国政府不会为一家国有信托投资公司承担债务。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评估认为,中国信托公司的债务总额在120亿至200亿美元之间,其中外债58亿美元。而239家信托投资公司资产合计近6400亿元人民币,其中可变现的优质资产价值大大低于债务数字。美国穆迪公司已经连续两年对它们长期关注的5家中国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国投、上海国投、山东国投、福建国投和天津国投作出了负面的评价。有关报告称:“评价将一直维持负面,直到中国错综复杂的、已被一再拖延的重组最终完成,同时更多有关地方信托公司未来的业务方向和财务状况的信息得到披露。”

----资不抵债的困境对一些背负外债包袱的信托投资公司显得格外严峻。广信破产危机之后,中国金融监管当局出于对“系统性风险”的理性考虑,不再有断然关闭“窗口级”信托投资公司的举措,而是给予时间进行重组谈判,妥善解决对外债务再度成为权宜之策。广信破产导致的损失也使国际金融界大为震动,其他“窗口”在国外凭借政府信用借旧还新失去了可能,但在某种意义上也有了与债权人进行重组谈判的环境。

----债务规模近20亿元人民币的大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一个范例。他们向债权人提出了两种偿债的模式:其一是3个月以内提供现金支付,但条件是削债40%;其二是全额偿债的方式,但是需要等到10年以后。今年3月,日本的银行率先接受了第一种模式。在经历了长达一年半的艰苦谈判后,大连方面宣称已经成功解决了外债问题,18家债权银行已同意接受第一种模式。大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务部的法律主管称,所有债务将由接管其债权的华信信托投资公司予以偿还,目前资金已经全部到位。此外,其他一些有外债的国投也提出了类似的办法。海外分析家认为,如果债权人急于拿到现金偿还,削债率至少达到30%至40%。

----也有一些省份在外债偿付时出现问题。今年7月中旬,已经被安排停业整顿的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一笔日本武士债的利息总计1400万美元未能及时付出,引起国际金融界一番哗然。事发之后,海南国投在一周内偿还了欠款,而中国官方将此事解释为“技术性失误”。但事件的余震至今还在继续。当地观察家向记者提示,海国投或其整顿主管忘却债务绝无可能,延期偿还其实是一种“战术性动作”,旨在向中央发出为海南保留一张信托牌照的信号。

----关乎国家信誉的外债尚且如此,内债的偿还更是困难重重。目前,对那些资不抵债的信托公司来说,整顿中已经确定了基本还债的原则,即除外债及自然人债务全数偿还外,对内法人债务将通过谈判解决。还债资金可由省政府以财政收入为抵押向中央政府借款解决。在清理对外债务的同时,信托公司自身盘整资产、追索债务的工作也在加紧进行中。

----近日从中国人民银行传来的消息说,目前最为关键的部分——清产核资、按省报批整顿方案的工作已经临近尾声。各地信托投资公司的撤、并、留方案已基本确定。截止到今年7月,人行已批准146家证券营业部的转让方案,涉及34家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与证券的分业工作正按照要求,通过转让或组建证券公司的方式进行。另有51家公司因管理混乱、严重违规经营、存在风险或不符合保留条件,经过人民银行批准予以退出。人行官员称:“随着整顿的深入,还会有类似机构退出信托市场。”

----又一批相关文件也已经或正在陆续出台。1999年4月27日,财政部下发了《信托投资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损失冲销的规定》,要求各地信托投资公司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范围内,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人行起草的信托投资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文件也将在年内颁布实施。按照人民银行的统一口径,依据整顿进程,这项工作有望在明年结束。

----“如果把整顿信托比喻为一个人要举起100公斤的重物,现在我们已经举起了80公斤。”人民银行主管官员夏斌有此说法。

----尽管困难重重,信托业的清仓盘点还在继续推进,而其变革全貌只有当整顿最终完成后才能了然。据悉,酝酿已久的《信托法》(草案)正在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伴随着信托业在整顿后的重生,《信托法》将为未来的行业发展确定基本法律框架。谁都明白,未来重建金融信誉的道路仍将十分漫长。

记者康伟平对此文亦有贡献

附1:中国信托业大事记(197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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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0月4日中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

----1980年12月广东信托投资公司成立,1982年12月改名为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982年1月中信在日本成功地发行了100亿日元“武士债”。在此前后,第一批信托投资公司相应成立

----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整顿国内信托投资业务和加强更新改造资金管理的通知”

----1985年国务院要求银行停止办理信托贷款和信托业务,已办业务应加以清理

----1986年4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对信托业的资金来源作出限定

----198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8号文件精神,开始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第三次整顿

----1989年中国决定设立10家有权在国外发债的“窗口”级信托投资公司

----1989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通知》,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统一组织检查、监督和验收

----1993年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包括信托投资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的筹备和设立,均需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和核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1995年5月25日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家银行与所属信托投资公司脱钩的意见》,脱钩工作于1996年结束

----1995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对违规操作、资不抵债的中银信托投资公司宣布接管,一年后,由广东发展银行收购

----1997年1月4日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关闭

----1998年6月22日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关闭

----1998年10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关闭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999年4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信托投资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损失冲销的规定》

----2000年8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宣布撤销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附2:1999年以来人行关于信托整顿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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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整顿中,符合条件的公司将予以保留,拿到由中国人民银行重新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资产状况较好但规模不够的信托公司可以进行兼并收购;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或其它实业的可取消金融牌照,改为房地产公司或实业公司,其债务可以通过与债权人协商解决,或续约或债转股;以银行业务为主的可转为银行;以大集团公司为背景的可转成集团的财务公司;

----2、债务重组要通过与债权人谈判、争取债务展期或是削债减息来减轻债务压力,缓解支付危机。政府拿出资源和财政资金来进行资产注入,增加现金流量,剥离不良资产,以股东权益冲销呆账。个人负债可由人民银行先垫支,在清产核资基础上优先偿还;

----3、获保留的信托公司资本金最低限额为3亿,而且必须是呆账坏账冲销后的实有资本金;

----4、实行证券业与信托业分离。如果证券营业部比较多,可单独组建证券公司;如果比较少,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联合组建;实在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将证券部出让;

----5、剥离证券业务后,信托投资公司可成为证券公司的母公司或持股公司。业务分离后,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仍然实行并账核算,统一纳税;

----6、获保留的信托公司允许从事的业务包括资金信托、财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遗嘱信托及企业购并重组、财务顾问、项目融资等中介业务、国债承销业务,此外,也可从事投资、贷款业务,但只能用自有资金累计的80%;每笔委托业务都必须有合同约束,并向人民银行总行报财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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