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玩具成“顽凶”
1999-06-07朱大中
大众医学 1999年6期
朱大中
如今,儿童玩具已成了商业市场上永不衰退的主力军,琳琅满目的产品,吸引着无数家长和孩子,玩具的确是孩子不可替代的良师益友。然而,谁曾想到,这些亲昵的“伙伴”也会给孩子带来伤害,这是因为——
质量不过关玩具成“顽凶”
1993年,上海一3岁男孩在玩耍长毛绒玩具时,将玩具中的彩色眼睛拉下,误认为是巧克力糖丸,含入嘴里,幸而没滚进气管,而吞入肠胃,让家长虚惊一场。同年,天津一女孩把毛绒玩具的眼睛含在嘴里,却不慎卡住气管,多亏医院及时实施气管切开手术抢救,才使女孩死里逃生。
在玩具安全标准中,规定玩具眼睛的承受拉力要达到90牛顿,合格产品中的零件是绝不可能让孩子拉下的。但若不符合此项技术要求,就会对儿童造成伤害,以上两例中的玩具均为“三无”产品。可见,玩具如有质量问题,就会给孩子带来危险。然而,有些质量过关的玩具,也一样会伤人,这是因为——
选择不合适玩具成“帮凶”
1995年,学生寒假期间,上海一所市级医院共收治了20多个被仿真气弹手枪击伤者,其中一名小学生被击中眼睛,虽经尽力治疗,终难保住眼球,成了一名少年残疾人。无独有偶,在北京,曾流行过一种仿真玩具汽弹枪,据测试,该枪的射程达80米,在2米内的距离,可击穿3毫米厚的玻璃。在玩具安全标准中规定,玩具弹射器的平均动能不得大于0.5焦耳,弹射物的端部应是钝的,头部应有软性防护头。上述的玩具手枪,尽管质量过关,但没有针对儿童的特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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