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法争取明年出台
1995-08-22王林
中国青年 1995年3期
王林
反腐倡廉最终要依靠什么?制定“阳光法”还等什么?——监察部副部长李至伦说:
国家监察部副部长李至伦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就反腐倡廉、制定《财产收入申报法》等问题发表了如下谈话:
反腐倡廉最终当然要依靠法律,这是必需的,小平同志就多次强调,反腐败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但法制建设是庞大的系统工程,在这项工程的建设中,不能不考虑我们的国情、国体和政体。在我国,建立完整的法制体系,在目前来说,首先应包括广泛提高党员干部和全民的法制意识,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法可依只是基础,而有法必依才是关键。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过有一点要告诉青年朋友,我党一直是重视法制建设的,反腐败斗争,同样是遵循法制精神。这从两个方面可以看出。一,这次反腐败不是搞群众运动,而是依法办事;二,几年来根据改革开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使反腐败工作一直在不偏离法制轨道的前提下进行。
那么,制定《财产收入申报法》是否迫切?我认为在当前非常迫切。首先我国宪法规定了政府机关及国家干部要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重要的方面,为保证人民群众切实有效地监督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就必须制定完备科学的监督体制。反腐败不搞群众运动,但并不是说就不依靠群众,我们历来主张运用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精神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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