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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故我的金斯伯格

1988-07-15文楚安

读书 1988年2期
关键词:斯伯格批评家诗集

文楚安

继《金斯伯格诗选:一九四七——一九八○》以及《嚎叫》新注释本出版后,金斯伯格的又一诗集《白色的尸衣》(Whife Shroud)今年出版了。这三本诗集印刷精美、考究,使这位五十年代已名噪一时的“垮掉一代”代表诗人的声名更加大振,这是颇耐人寻味的。一九五六年,他的第一本诗集《嚎叫》被多家出版社拒绝接受,最后只能由垮掉诗人弗林盖蒂(Ferlinghetti)在旧金山的毫无名气的“城市之光”书店出版。诗集的第一句就不同凡响,“我看见我们这一代精英被疯狂被毁坏了的最好的思想,看到了那饥肠辘辘,歇斯底里的裸体赤身。”《嚎叫》以惊世骇俗的反传统文化和社会准则的大胆内容,对压抑个性的一切形式的无情嘲弄,赤裸裸地展示了美国生活的混乱,诸如吸毒、暴力、同性恋,很快便受到一些批评家的猛烈抨击,被旧金山法院指控为淫秽作品,令人想到劳伦斯的小说《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在英国被禁一案在美国的重演。不过,对《嚎叫》的指控反而使它成为五十年代在美国畅销最多的诗集,金斯伯格的诗兴也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他的诗句不拘形式,气势磅礴,时而热烈、奔放,时而感伤、激愤,他那蓄长发的尊容时而温文尔雅,时而玩世不恭,略带沙哑但低沉深厚的诗朗诵具有强烈的感染力,成为主流文化所不屑一顾的活力和异端邪说的象征,也是一代反叛青年所崇拜的精神宗师。时隔三十余年,“垮掉运动”作为五十年代的诗歌潮流,虽说早已销声匿迹,唯独金斯伯格格外活跃。有的批评家认为这主要是因为步入壮年的金斯伯格已由落魄不羁的嘻皮士上升到中产阶级的雅皮士之列。的确,金斯伯格已今昔非比,但经济地位的改变决不是他为美国当今文坛和社会所接受的根本缘由。作为一个预言家,金斯伯格当年所揭露的美国社会弊端有增无减。金斯伯格师承惠特曼、布莱克,威廉斯的浪漫主义和写实主义,他也承认雪莱、马雅可夫斯基、叶赛宁、林赛、庞德等诗人对自己的启迪。然而,他不是拙劣的模仿者,他使用方言土语,习惯用语写诗,诗句长短不一,但很有节奏感,早已冲破学院派诗人高雅艰涩、精雕细刻、矫揉造作,视诗歌创作为纯技艺的藩篱,以其清新、粗犷、自然,开一代美国诗风。因此,与其说金斯伯格已改弦易辙,适应美国文坛和社会,倒不如说变化中的多元的美国文化和社会已向金斯伯格妥协,这正是当代美国文化兼收并蓄的特征。

《白色的尸衣》是正值盛年的金斯伯格的自传性诗集,只有八十六页,是诗人一九八○——一九八五年间繁忙的社交活动的随感式的记录。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自然是长诗《白色的尸衣》。此诗被公认是他早期的长诗《卡迪希》(Kaddish)的续篇。“卡迪希”即犹太希伯来文“祈祷”之意。金斯伯格满怀深情追忆自己辛酸的童年,怀念曾经是美共党员的母亲内奥米,她因政治观点偏激而精神失常,后在疯人院悲惨死去。当时,正在哥伦比亚大学就读的金斯伯格曾在《天主教工人报》的一间简陋的办公楼上朗诵《卡迪希》。他声泪俱下,令听众感动不已。内奥米的命运既反映了经历过二次大战噩梦、备受迫害的犹太人的精神和现实困境,也再现了五十年代令人窒息的美国社会现实,其意义远远超过他力图表现的事实本身。多年来,这首长诗一直为广大听众喜爱,成了他在电台、电视台朗诵的保留节目之一。至今仍孑然一身的金斯伯格尽管声誉日隆,不再那么放浪行骸、举止轻狂,但母亲的痛楚,仍使他铭刻难忘。谈及《白色的尸衣》的写作,他说,一九八三年十月五日,他“做了一个梦,在梦中漫游了布鲁克斯,竟然同母亲不期而遇,醒来时,我含泪写下了梦中的经历。”他诅咒号称天堂的纽约为“死亡巨城”,内奥米正是在这儿去世。在诗中,复活的母亲“神态比我还清/笑着、哭着她还活着。”孤苦伶仃栖身在布鲁克斯贫民区的街角。“人行道上放着她的那张床,堆着毯子床单,/罐子,煎锅和盘子在她身旁,风扇、电炉靠在墙边。/她神色沮丧,一头白发,倒也活了下来。/过路人谁也不理会她街头的栖身之地……”全诗的基调悲怆沉重,但却并不令人绝望感伤。金斯伯格显然更加清醒、成熟,他不再象《嚎叫》那样声嘶力竭地大喊大叫,诗中也没有其他诗作中为批评家所不屑一顾的猥琐描写和说教,但似乎是随手拈来的美国当今社会的阴暗恐怖,惊人的贫富悬殊,人情的淡漠、冷酷却更为震撼人心,比《卡迪希》更为深刻有力。安恩·卡特斯(Ann Charters)认为,《白色的尸衣》“标志着美国一代诗歌纪元的结束。”如果这是指垮掉诗歌对当代美国诗歌的影响,或许,作出这种结论还为时过早。不可否认,金斯伯格所代表的垮掉诗歌已注入了新的时代内容,美国当代诗歌也确实有远离社会现实的倾向。但是,作为诗人,金斯伯格却始终恪守自己的信念,无论是艺术风格和对社会的批判态度,他仍然一如既往,只不过更加深沉而已。《嚎叫》新注释本中有关与弗林盖蒂等垮掉诗人关系的自白,足以表明他同垮掉传统的无法斩断的联系,两部诗集相隔不久先后出版也并非全无意义。象《嚎叫》和他的其它诗集一样,他总是直抒胸臆,毫不掩饰他抒发自己想说的一切,他曾直言不讳地宣称,“我写诗,因为英文中‘灵感来自拉丁文的‘呼吸一词,因此,我要自由地呼吸……因为写诗可以回顾自己的思想……因为生命是无限的多,在宇宙中生物是无限的多,我自己的贪婪、愤怒是无限的,我所看到的境遇也数不胜数,能唤起人们过去的事是无限的。”这应该是金斯伯格的诗歌创作宣言。在他看来,诗歌没有禁区,凡是生活中的一切都可以成为诗歌描写的对象,就表现形式而言,他不承认有任何一种固定不变的经典模式。他虽然被称为“当代惠特曼”,但他的自由诗体,他的政治主张甚至比惠特曼更偏激、大胆,走得更远。不应该认为这只是一般意义的标新立异,这种独立不移的执着和创新表明,金斯伯格并没有改变。他过去是,现在是,或许将来也会是循规蹈矩的艺术形式的叛逆者和美国现实的预言家,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位诗人。《白色的尸衣》足以澄清批评家对他的某些误解。

值得一提的是收集在《白色的尸衣》中的十首有关中国之行的诗。一九八四年秋,作为美国作家代表团的一员,金斯伯格首次来到中国,在美国他也多次会晤过我国作家和诗人。这种接触使他有机会了解他一直向往的神秘而伟大的中国。尽管他坦率幽默地说“我吓得发抖,不知道在中国该说些什么才好,”但他对中国所怀有的美好感情和真诚希望都在诗中流露无遗。正是在中国,他曾说过“第一个思想是最好的思想,”而诗歌是“表达我在十五分钟或整个一生一切思想的最好形式。”诗集《白色的尸衣》又一次令人信服地鲜明体现了金斯伯格的这一艺术追求。

(Allen Ginsberg,White Shro-ud:Poems1980—1985,Harper & Row,U.S.A.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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