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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投向理性权威的标枪

1988-07-15

读书 1988年2期
关键词:直接经验现象学萨特

裴 程

一九六一年五月三日,当年仅五十三岁的哲学家莫里斯·梅洛一庞蒂(MauriceMerleau-Ponty)在巴黎溘然长逝的消息传出后,法国文化界被震惊了。利科痛心疾首地悲呼:“他的死切断了一条通向真理之路”;萨特以其特有的激情和坦诚,当即挥笔为这位伙伴兼对头写下了洋洋洒洒近十万字的祭文:《活着的梅洛—庞蒂》,感情之深挚催人欲泣;列维一斯特劳斯则默默地在他刚刚脱手的名著《野性思维》的首页写上了这位相识三十年的友人的名字……当然,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然而至今,在法国哲学界,尤其是对那些曾受现象学、存在主义思潮熏陶的人来说,提起他来,无不为其早逝而惋惜。有人甚至认为,真正使法国人认识胡塞尔的,不是列维那(EmmanuelLevinas),也不是萨特,而是梅洛—庞蒂。利科说过一句公道话:梅氏是法国最杰出的现象学家之一。上帝过早的召唤使他那已初具规模的思想大厦就象陈列在罗丹艺术馆里的那几座未曾完成的雕像那样,给后人留下无尽的惆怅。

诚然,在一般市民阶层中,梅氏的名头远不如同代人萨特那么响。而在哲学圈内,二人是齐名的,由此还闹过笑话:在一九五六年初于威尼斯举行的一次东、西欧文化交流讨论会上,群贤荟萃,会议主持人却单单把早已反目三年的萨特和梅氏的席位安排在一起,让俩人尴尬了好几天。事后萨特曾诙谐地说:“这些好心人以为我俩还在相爱。”

在能说善写的法兰西思想家中,梅洛—庞蒂算不得多产。他的代表作有:博士论文《感知现象学》和《行为的结构》;以《意义和无意义》及《符号》命名的两本论文集;临去世前几个月发表的天才小册子《眼睛与精神》;以及死后由他的学生和朋友勒福尔(ClaudeLefort)整理出版的手稿《可见与不可见》。毫无疑问,《感知现象学》一书具有奠基性的意义,它确定了梅氏思想的基调。海德格尔曾称赞该书中闪现的思想就象巴黎的香水一样独具芬芳。当然,也只有象海德格尔这样的大师读这种书才会象品香水那样轻松愉快。而对一般读者来说,读此书难免会有味同嚼蜡之感。

当梅洛—庞蒂着手写《感知现象学》时,已谙晓胡塞尔的现象学,尤其受他后期思想影响。正是现象学的方法,帮助他把“肉体”从被近代形而上学遗忘的角落中拯救出来,获得了全新的、不同于“思我”(Cogito)的主体性意义。所以,构成《感知现象学》中心的本身概念实质上是一个主体概念。《感知现象学》与其说是讨论“感知”,不如说是讨论感知的主体“本身”。

如何从“肉体”转向“本身”呢?这就要依赖现象学还原。梅洛-庞蒂认为,传统将肉体视为与精神、意识对立的外物(或自在之物),对它进行机械的描述,这并不算错。但是这一切都是一种科学的抽象。抽象的肉体无疑是科学的对象,却不是直接经验的肉体。把抽象的肉体与直接经验的肉体等同,正是人们常犯的混淆。现象学要求暂停对这种科学抽象的肉体(以及一切反思抽象,包括自为主体、自在客体在内)的讨论,回到直接经验。在这里,诸如思我、客体等反思范畴皆无意义。这即所谓“现象学还原”。梅氏把经过还原的前反思的、直接经验的现象肉体称为本身。他从肉体的还原中得出两个重要结论:

第一,“本身不在空间中,它占有空间。”(《感知现象学》法文版第162页。着重号是笔者加的。以下只注页码)这就是说,本身与其它事物之间不存在一种物物的位置关系,它们之间产生一种处境(situa-tion)关系。一切与本身有关的事物都构成它的处境并因此而具有一定的意义。因此,本身的空间性首先是一种处境空间性,它不再是传统意义上依附于实体的属性,而具有存在的意义,本身在处境中(亦即在与它物的关系中)实现自己的存在。所以,“我站在谐和广场中央”和“古埃及方尖碑立在谐和广场中央”两句话表达了完全不同的空间关系。方尖碑之于广场仅仅是一种位置关系;而对于我来说,谐和广场首先具有存在的意义,比如:它是巴黎的交通要塞,是路易十六、丹东、罗伯斯庇尔等一代风流人头落地的地方等等。梅氏还进而认为,与本身存在相关的处境空间是第一性的,它决定了物与物之间的位置关系。

第二个结论是:本身是一个“功能全体”。梅氏认为:在直接经验的现象领域,本身是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它不是各部分机械的总合。每个部分相互协调,相互依存,共同实行本身的每一个存在功能。所以,在直接经验的领域,不能把本身抽象地分解为各种器官,并按照因果关系使它们与各种不同的功能相对应,如眼之于视、耳之于听、脑之于思想等等,这些都属于要被悬置的心理学和生理学抽象。本身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协调系统,在直接经验中,没有纯粹孤立的感觉。一切与对象的接触都带有全体的意义。因此,感知从一开始便是一种“联觉”。从这个角度说,“听颜色”、“看声音”绝不是无稽之谈。“关于声音的视觉和关于颜色的听觉作为现象而存在。”(第269页)对于这样一个完整的“功能全体”而言,很难找到“功能”(灵魂)和实体(肉体)的分界点。至此,顺便解释一下笔者为什么将《Phénoménologie deLaPerception》译为《感知现象学》而不是《知觉现象学》。照字面含义,将“perception”译成“知觉”是较正统的。但是,由于梅洛-庞蒂已将传统意义上的“感觉”、“知觉”等心理学界定悬置于现象学括弧之中,因此它们已不再起作用。当梅氏用“perception”一词时,并不表示所谓感性认识的一个阶段、感觉要素的复合等等。它是指先于一切心理学抽象的直接经验,是本身存在的基本形式。所以,为了避免可能引起的混乱,这里将“perception”译为“感知”。当然,在澄清了这一根本区别之后,将该书名译成《知觉现象学》也未尝不可。

从以上两点结论出发,梅洛-庞蒂逻辑地得出:本身不是万物之一。如果笛卡儿在天有灵,想必也不会对这个推论提出异议的。因为在他看来,世间万物皆本质先于存在。人们总是要先弄清“是什么”的问题,才好进而问“在与不在”。在诸本质中,广延又是第一性的。上帝和思我没有广延,所以不属万物。而梅氏对肉体进行的现象学还原,恰恰是针对它的空间性的还原。以上两点结论不仅从“内”、“外”两个方面否定了本身的机械空间属性,而且以“处境空间”和“功能全体”两个定义将“本身的空间性置根于存在之中。”(第173页)到此,历史硬生生地加给肉体的这顶“外物”的帽子算是给摘掉了。

但是这不能算完。梅洛-庞蒂为肉体摘帽的目的是要还其一顶在他看来原属于它的帽子——“主体”。然而这殊非易事。因为这既要时时提防重新坠入“混浊”的客观世界,又要小心不至飘进理性的精神世界。现象学就是要在客观与主观之间走钢丝,稍一不慎就会前功尽弃。难怪胡塞尔谆谆告诫:一旦进入了现象的领域就一刻也不要放弃现象学的立场和还原法。(参阅《笛卡儿沉思录》法文版第126页)对这一告诫,梅洛一庞蒂自然是刻骨铭心的。所以他绝不会左手刚刚把本身从自在的物质世界中拽出,右手又把它推进自为的精神世界。但是一个游离于精神世界之外的非自为的主体如何可能?这就涉及到本身概念的又一个关节点。

笛卡儿以后的经典哲学传统在主体问题上大凡执理性说。主体即自我。确定我之为我的是意识、精神,故主体即思我或者说思维之物,它同自然之物对立。简言之,主体的本质就是理性思维。

梅洛一庞蒂并不简单地否认主体的意识性。但他认为用这种理性思我的反思意识来统括主体,仍然停留于现象学所拒斥的自然主义(或科学主义)立场。他要对反思意识进行还原,回到作为理性反思基础的前反思意识。这种前反思意识不依赖逻辑范畴的推演,它体现于本身的原初感知。因此他认为,前反思意识实质上就是一种感知意识,它先于理性的逻辑而实现于本身的存在行为中。从这个意义上说,存在即意识。因为,本身的存在首先在于感知行为。逻辑的理性意识恰恰是建立在这种先于逻辑的感知意识之上的。值得注意的是:不要将感知意识混同于通常所说的“感性认识”(感觉、知觉等等)。对于梅洛一庞蒂来说,关于“感性认识”的界定已经是逻辑抽象的结果,不属于现象学讨论的对象。感知意识所涉及的,首先不是“认识”的问题,而是存在的问题。所以,“从根本上说,意识不在于‘我思,而在于‘我能(je peux)。”(第160页)本身即是与感知意识相对应的前反思主体。因为只有它才具有这种于存在行为中实现感知意识的能力。

由此可见,本身作为存在主体既不是一种物质现象,也不是一种精神现象,它先于主—客对立,是更深层次上的主体。其本质意义不是“我思”,而是“我在”。所以,它同时具有主客双重性。这样,我们就有了本身概念的基本轮廓。然而如果不将它放在同世界、他我、时间等等一系列范畴的关系中来把握,就会显得苍白,“存”而不“在”。

本身主体不是封闭的自我,它超越自身,在对世界的感知中实现其存在统一性;同样,世界不是一个绝对的彼岸,它在向本身主体的自我超越过程中通过感知的本身综合而实现其存在统一性。所以,梅氏总是不满萨特所执的“自在”与“自为”的对立,认为这是没有把握现象学的真谛。萨特倒也忠厚,索性自我解嘲说经常弄不明白梅氏的“自然”(世界)观。

由本身主体的“在世”性出发,就不难解开许多唯理主义者纠缠不清的疙瘩——他我问题。在梅洛—庞蒂的学说中,“唯我论”是一个悖论。所谓“在世”,不仅仅就自然世界而言,而且具有社会的意义。本身主体的主客双重性和开放性决定了它的相关主体性。换言之,感知意识的主体性不是一种内在的理性,而是外现于本身的、肉体化的主体性,所以,自我可以直接在感知中把握他我,反之亦然。本身主体不仅不排斥自我与他我的共处和交流,相反还以之为其基本内容之一。显而易见,梅氏关于本身的相关主体性的观点直接受益于胡塞尔在《笛卡儿沉思录》“第五沉思”中关于自我与他我的“原初共处”的论述。

一支刺向理性权威的标枪就这样投出了。可以想象当时,曾以温文尔雅的绅士风度著称的梅洛一庞蒂是怎样失去了常日的沉静,剑拔弩张,火药味儿十足,他要向老祖宗笛卡儿宣战了。思我不是怀疑的最后避难所。因为思我的本质在于“我思”,而“我思”与其说是“我在”的原因,不如说是“我在”的展现。所以应当象胡塞尔那样毫不留情地把思我也抛入怀疑的汪洋。这样才能发现最根本的、真正先验的东西,这就是本身主体和它的直接感知经验。只有这种先于理性、先于反思、先于逻辑的感知现象(即存在)领域才是一切反思与科学的出发点。不超越思我和理性,就不可能把握理性赖以滋生的根源。对于梅洛—庞蒂来说,这种超越即是借助现象学的还原“回归事物自身”,其中心即是本身主体。因此他写下了如下不朽的名言:“在‘我思故我在这个命题中,两个论断是等价的,否则就没有思我。然而,所谓等价是指:不是我思完全包含了我在,不是我的存在被归结为我的关于存在的意识,而是相反,我思复归于我在的超越运动,意识复归于存在。”(第439页。着重号是笔者加的。)

读到此处,合卷细品,多少觉出些味儿来。是否如海德格尔所言的“巴黎香水”味儿?不好说。横竖不似嚼蜡,倒也心满意足了。

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五日于巴黎索邦图书馆

(《感知现象学》,〔法〕梅洛-庞蒂著,中译本即将由三联书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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