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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两种涵义

1982-07-15郭安平

读书 1982年11期
关键词:辞源之治书证

郭安平

《辞源》(修订本)第二册(一九八○年八月第一版第1164页)中,将“宪法”一词的释义为“国法,根本大法”,这个解释似不完整。古代意义上的宪法,是法律的同义词。如《辞源》中关于“宪法”一词所引的书证:“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国语》)“有一体之治,故能出号令,明宪法矣。”(《管子》)实际上这里指的都是普通法律。再者,中国古代的法律多含刑法之意,这与近现代意义上的宪法也完全不是同一种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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