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谈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

1961-08-16吴江

中国青年 1961年23期
关键词: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共产主义

吴江

从一个观点谈起

在“怎样学习做一个建设时期的革命者”问题的讨论中,关于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我们读到下面一种意见:

“人总是要求自己生活过得富裕、美好、愉快的,这个目的如能得到满足,他们就会发挥出自己的积极性,对于革命或者对于生产;否则,就会得到相反的结果。奴隶社会的奴隶,封建社会的农民,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无产者,都是由于个人利益得不到满足,因而不积极生产,进而进行反抗。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我国工人和农民首先因为他们个人的利益不断得到满足,所以他们在生产上表现了高度的积极性。充分满足个人利益,这是发挥人的积极性的首要条件。重视个人利益,实际上就是关心公共利益,因为个别包含着一般,有了个别才有一般。”

怎样处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或者说,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这三方面的关系)才算是恰当,才算合乎我们的原则?这个问题,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思想中,几乎是无时无刻不接触到的,我们的每一个行动都躲避不开它。而且,这个问题在我们看来,是共产主义教育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上面所引的那段话,恰是在这个问题上相当有代表性地表达了一个观点。这个观点究竟怎么样?它是否包含有一点点真理的成分?值得加以讨论。我们的问题就从这里开始。

“众所周知”的真理和千千万万个例子

其实,上述那种观点,如果用一句话说穿,无非就是说:个人利益是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的基础,个人利益是一切行动的出发点,一切应当为了个人利益。这种观点是正确的吗?当然不正确。它是什么新鲜玩艺儿吗?也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批判过了。但是,它却总是一次又一次地顽强地表现自己(在各种新的情况下),这一点正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

我们读过简单的社会发展史,懂得以下一个“众所周知”的真理:人类社会的存在无疑是由于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但这种“个人”并不是一堆马铃薯式的个人,不是抽象的、孤独的个人,而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个人,就是说,人们在生产中结成一定的相互关系,结成一定的集体,人们只有在这种相互关系中、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活动,并取得个人生存的条件,否则,就不可能有任何人的活动。在原始共产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结合的(当然也有矛盾,特别随着分工的发展),而不是分裂的。当社会出现私有制并划分为阶级,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才开始了分裂,这种分裂同时也是阶级利益分裂的一种表现。各个阶级的状况决定它们所属成员的生活状况,决定和支配他们的个人命运。在阶级社会里,公共利益是以国家形式表现出来的,但这种所谓国家,正如大家知道的不过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这种所谓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不过是统治阶级一个阶级的狭隘利益而已。在这种条件下,一部分人有个人自由、个人幸福,其所以如此,首先是因为他们是统治阶级中的个人;另一部分人丧失了个人自由、个人幸福,也首先是因为他们是被统治阶级中的个人。所以马克思称这种国家为“冒充的集体”,也叫做“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人民推翻了旧的统治阶级,取得了政权,这个政权在无产阶级领导下,代表人民范围内的各阶级、各集团、各个个人利益,人民结成了自己的“真实的集体”(人民的国家),这才使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重新结合了起来,统一了起来。“在真实的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马克思)人民的国家不断地自觉地调节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矛盾,使之得到合理的兼顾。

一切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反对、损害被剥削阶级及其所属成员(个人)的利益,但一切剥削阶级内部各集团、各个人的利益,也不是统一的,而往往是分裂的,他们各自追逐私利,为小集团或个人的私利所支配,互相损害利益,所谓“人对人是豺狼”。他

们不能不是利己主义者、个人主义者。这种情况,到了资产阶级统治时代,更变成了赤裸裸的。资产阶级把狭隘的个人利益看成是社会利益和道德的实质。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引证过英国资产阶级著名人物边沁的一段话,很有代表性,我们在这里也不妨抄引一下:

“个人利益必须服从社会利益。但是……这是什么意思呢?每个人不都是象其他一切人一样,构成了社会的一部分吗?你们所人格化了的这种社会利益只是一种抽象:它不过是个人利益的总和……如果承认为了增进他人的幸福而牺牲一个人的幸福是一件好事,那末,为此而牺牲第二个人、第三个人、以至于无数人的幸福,就更是好事了……个人利益是唯一现实的利益。”(转引自“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二卷第170页)

这段话很可以作为一面思想镜子。如果把一开头我们所引的那个观点同这种思想对照一下,我们实在没法不承认那是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

资产阶级在“人类的爱”等名义下,提出一切为了个人幸福、个人利益、个人满足。认为只有个人利益才是唯一现实的,所谓公共利益、社会利益等一概都是虚构,是“抽象”。这里赤裸裸地表达了资产阶级的个人中心主义思想。“人类的爱”,“人道主义”等等,在资产阶级的思想库中,历来是他们用来对抗无产阶级世界观和笼路小资产阶级群众的最宠爱、最得心应手的武器,它们在各个时期起着不同的作用,并被涂上各种不同的色彩,竭力企图影响无产阶级。边沁的理论——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倒是赤裸裸地承认:所谓“人类的爱”无非是文明的利己主义。

无论从社会发展历史,或从各种实际情况(革命的,或建设的),我们都可以看到:一切多少得到保障的个人利益,首先是在保障个人所属的那个社会或社会集团的整个利益的前提下获得的,而不是与此相反。这是客观的事实。资产阶级在反抗封建统治时,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也懂得首先从争得自己阶级的利益着手,并把自己的阶级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农民和工人,特别是农民,在他们的斗争中,确也有从个人利益或者超出这个范围不多远的立场出发,但那只是说明他们尚处于不觉醒的状态,对于农民来说,根本上是由于他们受到小生产狭隘眼界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为自己利益而作的斗争,往往也总是引向失败。只有在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大工人和农民觉悟到他们的悲惨境遇只是由于阶级利益的对立、由于阶级压迫、由于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造成的,因此耍摆脱任何不幸,唯有献身于阶级搏斗和社会解放事业,个人利益是包括在阶级利益和整个革命利益之中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阶级利益和整个革命利益。只有当他们觉悟到这一点,并在斗争中表现出应有的牺牲精神时,斗争才可能获得成效;而也只有这种斗争胜利了,广大人民的利益(其中当然包括个人利益)才可能真正得到保障。这段历史在我国刚过去不久,我们对于近在眼前的历史事实,不应该视而不见,更不应该作任何不恰当的歪曲的描写(例如把革命斗争中某些人的革命英雄主义行动也说威彷佛是出于个人动机,等等)。

到了人民群众掌权并从事社会主义建设的时代,个人和整体或集体的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否改变了呢?也没有改变。个人利益包含在整个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之中,包含在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利益之中,这一点没有改变;个人利益应当服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个人生活的改善须依赖于整个社会生产的发展,这一点也没有改变。这些仍然是我们的原则。那末,究竟是什么东西改变了呢?这时改变了的是:(一)人民巳经掌握了自己的命运,人民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成了人民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真实的代表者,人民利益获得了确实的保障;(二)国家已经有可能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通过各种制度和政策,从生产和分配的各个环节(生产计划,积累和消费的正确比例,等等),有计划地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兼顾长远利益和服前利益,兼顾生产和生活,主动调节其中的矛盾,从发展整个国家事血和集体事业中逐步增进个人福利。

这个事实,这些道理,广大工人农民根据他们自己的切身经验,是理解的,因为他们的生活确实比过去大大改善了。我国的普通工人农民,懂得一个极普通的道理:我们的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刚相反,我国的生产水平虽然还低,我们国家整个说虽然还穷,但社会主义制度却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生活水准的不断提高;某些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有较高的生产水平,但那里的资本主义制度却造成贫富苦乐不均,社会生产出来的大量财富抓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准越来越降低。我国的工人农民懂得,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的利益,他们懂得党和国家的政策正确地解决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因此,自觉地执行党的政策,也就是真正为着自己的利益。他们中大多数人的行动表现了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这不是历史,而是眼前日常所见的事实。

让我们随便举个例子吧。十一月十八日“人民日报”第一版载山西省太谷县杨家庄生产大队的社员出卖余粮的消息,这个生产大队今年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长百分之四十,他们除了集体多卖粮食八万斤给国

家以外,还有一百七十户(占大队总户数的百分之五十一)从集体分粮较多的人,自动从个人应得的份额中再出售余粮一万二千一百斤给国家,用以支援国家建设,支援城市,支援灾区。这些户自己的粮食也不算很富裕,过去他们也遭过灾,可是他们仔细安排家庭用粮计划,尽力积攒些卖给国家。听听这些社员们自己是怎样说的吧!有一个从个人份额中出卖一百五十斤粮食给国家的社员王百福,这样说:“今年咱杨家庄虽然丰收了,可全国、全省还有不少地方遭了灾,如果咱丰收区的社员不多卖点粮食支援他们,灾区同胞的口粮靠谁供应。你说,咱们怎么能够只顾自己,一饱忘百凯?我们丰收了,生活应该过得好一些。可是,也不能不顾灾区同胞,不顾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呀!”

这不过是现实生活中千千万万例子中的一个而已。在连续三年遭遇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这个大队并不伸手向公家多要物资,不认为“这个时候手伸得越长越好、越占便宜,否则就是吃亏”。他们自己想办法,努力生产。多打了粮食,也不说“应该充分满足个人和本单位的需要,否则就要影响我们的积极性”之类,而是同时兼顾了几头,即除了顾个人生活和本单位的利益外,还顾城市,顾灾区,顾国家建设。我们试设想一下,这个大队的社员们如果真的一心一意地祟奉“一切为了个人幸福”的生活哲学,他们岂不是也可以振振有词地不仅拒绝把个人份额中的余粮卖给国家,而且拒绝把集体的余粮卖给国家吗?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他们的“生活哲学”并没有脱离开社会主义的政治原则。他们懂得农业支援工业、农村支援城市,是工业支援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条件和保证,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是真正保障个人利益的条件。

集体主义、共产主义精神的实质

我们说,正确处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是共产主义教育中、或个人思想修养中的一个基本问题。这话并没有夸大。列宁说:“……把自己的工作和能力都贡献给公共事业,这就是共产主义教育的实质。”(“青年团的任务”)所谓把自己的工作和能力都贡献给公共事业,用毛泽东同志的话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献身于公共事业,——这就是集体主义、共产主义精神的实质所在。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的问题重新提出来,在自己的思想中和行动中重新摆正这个关系,看来十分必要。在思想中和行动中摆正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这是对一个革命者的起码的要求。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不论在革命时期或者建设时期,一个人如果在他的行动中(不是在口头上),整个说来把这个关系摆得不正确,有自私自利之心而无利人之心,那就很难称得上是革命者,不管他站在什么岗位上,身居何种职务。

人们谈论“牺牲”、“考验”等等。究竟什么叫做有牺牲精神呢?一般地说,所谓牺牲精神,就是在各种问题上当个人利益和革命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个人利益能够无条件地服从革命公共利益。这样一种牺牲精种,在人和人的关系中,在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中,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需要的。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有时看起来好象是极平凡的生活中,都有这种关系需要用这种精神来处理。至于这种精神采取什么形式表现出来,那当然根据不同情况和问题而异,不可能一模一样。其中也有比较容易办到和比较不容易办到之分。但不论在任何问题上、采取任何形式,这种精种都是同样可贵的。时时以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为重,不犯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有社会主义协作精神,阶级友爱精神,克己让人,先公后私,当个人志趣和国家需要有冲突时无条件地服从国家需要,在日常工作中把荣誉让给别人而把困难担在自己肩上,如此等等,所有这些,和过去斗争中的英雄人物为革命而牺牲个人生命的行动,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能否如此,以及能够做到什么程度,这就是在一个主要方面对于人的品质的经常的考验。换句话说,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能否使自己的个人利益服从于革命公共利益、社会主义事业的利益,是考验一个人是否具有革命品质,是否具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精神的主要标准。

我们能够合理地设想,一个人如果能在他的思想中和行动中经常注意摆正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或者说,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这三方面的关系,懂得使个人利益服从于革命公共利益,并身体力行,那末,他就有可能做到下面几点:

第一,他可能站稳人民的立场,能够为人民利益而艰苦奋斗。因为他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当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在反动统治下受难的时候,他能决然献身于人民解放事业。而当人民获得胜利并组织了自己的国家以后,也并不以为从此就“理应坐享革命胜利果实”、“有条件多顾个人利益”,不认为“现在再提艰苦奋斗、牺牲精神、无条件地为人民服务等已不合时宜了”,主张“平平静静地革命,舒舒服服地建设”。他坚持革命传统,与人民共甘苦,经常想到我们国家还是“一穷二白”,帝国主义也还在欺侮我们。他“穷当益坚”,有发愤图强之志,无贪图安逸之心。他不怕到艰苦地区去工作。他在工作中能够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不逞“个人英雄”;能够识大体,顾大局,不犯本位主义;也能够以平等态度待

人,不沾“官气”,不会觉得自己比人高一等,不因人家不叫自己“官衔”而不高兴。更不会利用工作上的方便去猎取个人利益。他“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劳动在前,享受在后。在困难的时候,能看到成绩,看到光明,不向困难低头,不怨天尤人,和人民同心同德,坚决克服困难;在顺利的时候,也兢兢业业。

第二,他可能有较高的阶级觉悟。因为他站在人民立场,爱憎分明,敌我界线分明。他勇于和各种坏人坏事作斗争,不怕报复。他热爱共产党,帮助共产党。他找寻共产党,首先是因为共产党是献身于无产阶级事业和社会解放事业的,个人加入共产党,就是使个人溶入于这种事业中,自觉地成为这种事业利益的代表者之一,而不是首先为着对个人有好处。他不把党作为达到个人目的、猎取个人名誉地位的工具。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也是为着能够更好地接受共产主义教育,把自己锻炼成为一个好的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同时,也是为着向广大青年进行共产主义教育。作为一个共青团员而不努力学习、宣传共产主义思想,不努力改造自己的思想,会觉得问心有愧,觉得没有尽到共青团员的责任。同时,他也可能具有真正的国际主义精神,能够把各国人民的革命事业当作自己的事业,支持各国人民的革命斗争,为之操心,为之鼓舞,而不是漠不关心,麻木不仁,或者只怕别人的革命浪潮扰乱自己的平静生活。他憎恨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现代修正主义,对敌人采取不调和的态度。

第三,这样的人,他也可能具有崇高的革命理想,能热爱真理,并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他有一个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崇高目标,能够努力锻炼自己,不会党得“平平庸庸、不先进不落后的状态也很不错”,不会只要求自己“只要不出洋相就行了”。他有抱负,有雄心壮志(那种只为个人打算的抱负则是容易幻灭的)。同时他热爱真理,为真理而斗争,甚至不怕受打击、逆潮流而维护真理。有缺点,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筑防线,只要你说得对,就改正。他也能勇敢地诚恳地批评别人。他为人民利益而坚持真理,为人民利益而修正错误。他不患得患失,总是心情舒畅,因为他无私心,不计较个人得失。

第四,因此,他也有可能学好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著作。他为学习革命经验、懂得革命道理而用心读理论书籍,不为“找个人成名之道而读伟人传记”。他经常注意使自己的眼光和思想不坠入个人目的、个人欲望、个人顾虑及任何偏见之中,这就能较不受阻碍地理解革命理论,能够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精神,特别在应用时不致于歪曲它或者发生动摇。

最后,他可能比较有成效地逐步地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因为既然把革命公共利益摆在第一位,献身于人民事业、改造世界的事业,能够以这些作为衡量真理的标准,而不以个人利益或狭隘的本位利益作为衡量真理的标准,这就能逐步地排除掉唯心论机械论等观点,而获得对于世界事物的正确的看法。人们只有在献身于人民事业、改造世界的事业的实践中,才有可能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一切为着个人利益,斤斤计较个人得失,这本身正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表现,这样当然是谈不到真正改造世界观的。然而,不改造世界观,也就不能成其为一个彻底的革命者,不能成其为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

问题在于如何进行教育

这样说来,事情不是很难吗?这种标准是不是太高了呢?按着这种要求去办,是不是会出什么问题呢?

以上,我们不过说明了正确处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这个问题是共产主义教育中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兴无产阶级思想、灭资产阶级思想中的一个基本问题。“要不要进行共产主义教育?要不要坚持兴无灭资的方针?要不要使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问题可不可以这样提呢?我们认为不可以这样提。因为正是在这里,事情是确定无疑的,共产主义教育的旗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下,兴无灭资的方针必须坚持,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公共利益。那末,问题究竟在那里呢?问题只在于如何进行教育,如何正确执行这个方针。现在我们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在这里,我们认为要把事情处理适当,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应当承认,承认差别、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制度本身,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正确结合。但是,要正确执行这一制度,还必须由政治挂帅,由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来保证。我们是革命现实主义者,不是空想家。分配上承认差别(劳动能力的差别,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的差别,勤惰的差别),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这是出现时生产水平决定的,不是由人们的愿望和热情决定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在物质上鼓励人们的劳动积极性,以增加社会财富,同时在思想上反对不劳而获或者少劳多获的资产阶级思想,提高人们觉悟,——这既是社会主义物质生产的要求,也是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的目的之一。有人“怕”对人们的成就(包括各方面)给以正当的物质鼓励,会助长个人名利思想,会使人们不能跳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观点的圈子,这种看法总的说来是不对的。使人们不能跳出资产阶级法权狭隘观点的圈子的原因,甚至产生在分配上不能废除资产阶极法权标准的原因,不是按劳分配制度,

而是现时的社会生产发展水平;按劳分配制度恰恰是其必然结果,而不是其原因。

但是,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是必需的。这种教育在现阶段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就是前面说过的反对不劳而获、靠剥削别人发财致富的思想和好逸恶劳、不诚实地劳动的思想;另一方面,就是防止和反对脱离开集体主义互助合作的观点、为人民服务的观点,防止滋长那种“斤斤计较,不愿此别人多做半小时工作,不愿比别人少得一点报酬的狭隘观点”。这两方面的内容,都属于兴无灭资的范围。不进行这种教育,实行物质鼓励而不由政治挂帅,简单地认为劳动多就是觉悟高,自然容易产生偏向,会部分地(即使不是全部)鼓励了某种不正确的东西,以致不能防止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袭。但是这种教育在现阶段的任务又是保证正确执行按劳分配的制度,而不是从根本上动摇这项制度,不是说我们在现时的实际要求可以在总的方面超出这项制度的范围。在现时条件下,执行按劳分配制度恰是对人们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的必要条件,动摇了这项制度,共产主义教育本身将碍难进行,或者进行了也将会是无效的(对于一般群众来说而不是对于少数先进分子来说)。

第二,领导方面的要求、对别人的要求和各人对自己的要求,应有某种合情合理的差别。我们说的是思想问题。思想必须改造,这是肯定的。但这种改造是长期的,世界观的根本改造尤其如此。而且只有用教育、经过启发自觉来解决,不能用命令来解决。不能要求一个早上肃清个人主义思想。还须注意一点,在一个人身上,常常是新旧各种思想倾向同时混杂着,互相矛盾地交织着、斗争着,而不是只有一种思想倾向存在着,因此,要对一个人的思想进行有效的帮助,就需要注意分析,注意全面观察和循循善诱,而不可采取简单的粗暴的态度。青年人有较大的可塑性,在某种意义上,也允许青年人犯一点错误。所以在领导方面,应懂得教育是一个过程,是一项需要十分细致和有高度面心的工作,要求不能过高过急,不能把思想改造弄得简单化、庸俗化。同时,任何人总有一部分个人的问题需要处理,并且也还得要根据他的个性和特长来发展他自己。因此,党、国家和集体,在可能条件下,也要适当照顾个人某些问题的解决,只要是合理的和可能解决的,都应当帮助解决,应当尽可能发挥个人的特长,为之创造学习的条件,使每个人在工作中感到使得上劲。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我们一方面应当为人民的利益而不惜牺牲,另一方面,又“应当尽量地减少那些不必要的牺牲。我们的干部要关心每一个战士,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为人民服务”)这是一方面。

可是另一方面,各人对于自己的要求则应当严格些。不能认为,我们生长在社会主义时代,就能够自发地生长社会主义思想,这是不可能的。这种“自发论”在将来共产主义社会能否得到证明,我们不得而知,那是将来的事,至少在社会主义时代是不可能得到证明的。在社会主义时代,证明了的只是:不努力学习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就会自发地滋长资本主义思想。在思想改造上,不能产生这种情形:不能因为我们说要求不宜过高,就给自己来一个低标准:“不出洋相就行了”,“不反对社会主义就行了”。也不能因为我们说要求不宜过急,就放松自己的改造:“长期的,慢慢来嘛!”或者“只在想到自己不该成为最落后的,才想进步”。更不能因为我们说现时条件下,“斤斤计较,不愿比别人多做半小时工作,不愿比别人少得一点报酬的狭隘观点”不会最终消失,就认为自己有这种“斤斤计较”的狭隘观点也是正当的,理所当然的。当然更不能因为我们说要尽可能照顾个人利益和爱好,就尽量以“兴趣不合”、“照顾家庭”、“生活不习惯”等为借口而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甚至说:“只有你照顾我,才能调动我的积极性。”或者说:“不给我提级,工作搞不好,你们要负责!”等等。总之一句话,对人宽、对己严,这个原则对于我们也仍然是适用的。如果自己对自己的要求不严格,一味宽容,自暴自弃,那末事情就会很难办了。

第三,不能把正当的个人抱负、个人志趣、个人努力、个人的某些习惯与嗜好等,和个人主义互相混淆。对于青年人来说,没有抱负,得过且过,“平平庸庸也觉得过得很不错”,这是没有出息的一种表现,是应当避免的。我们的国家有抱负,要在几十年内把自己变成又富又强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这一代的革命青年也应当有抱负,要为祖国做出贡献。而且,没有后者,也就没有前者。为了这一点,就需要鼓励各个人按不同情况,不同条件,从各个方面努力进取,努力钻研,不能“怕学习英雄的精神太艰苦”,而应当自强不息。这些都是必要的、正当的,不能把这些混同于“个人表现”、“个人主义”等等。我们都记得,毛泽东同志对于白求恩的“以医疗为职业,对技术精益求精”(这自然需要通过刻苦钻研,并以大部分时间从事业务而不是去参加政治学习会,等等),曾给以很高的赞扬,而丝毫不曾说这本身有什么危险性或不正当性。难道对技术精益求精倒不好,对技术马马虎虎、医疗水平很差倒好吗?我们的部队战士佩服白求恩,一方面是由于他具有真正共产主义者的精神,另一方面是由于“他的技术是很高明的”,他治好了许多别人治不好的病,减少了他们的痛苦,减少了我们部队的伤亡,有利于对敌作战。所以如果一般地说,或者有意无意地暗示:个人钻研、个人抱负等有危险性,甚至把这些一概斥之为个人主义,这是不恰当的。至于把某些纯属个人习惯和嗜好的东西叫做个人主义表现,那当然更不恰当了。

当然,有不同思想的人,有的人的努力中确也有较多的个人打算,就是说,较多地为个人利益打算,把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摆得不适当。这种情况并不是不需要加以注意。而且人们的认识往往有片面性,过去有人说:“红本身就是专”;现在又有人说,“专是红的实质”。这就是两种因各强调一面而走极端的片面性。较多地为个人利益打算加上这种认识上的片面性,容易造成对人的全面发展不利。这说明进行教育的必要性。但在这种教育中,需要注意划清界限,要把正当的个人努力和不正当的个人打算加以区别,也要把某种个人打算的倾向和较严重的个人主义加以区别,尤其要把思想和政治加以区别,不能把有个人主义思想和政治落后完全等同起来。这种区别有时是困难的,甚至比区别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还要困难些。但正因为这样,我们的工作就要做得更细致些。可以认为是个人主义倾向也可以不认为是个人主义倾向的,不要拿个人主义倾向去批判;可以戴个人主义帽子也可以不戴个人主义帽子的,不要戴个人主义帽子。因为事实上,不戴帽子同样可以达到教育的目的,有时或者更容易达到教育的目的。

上面我们讲了在进行共产主义教育方面,在正确处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方面,应当注意的三个问题。就问题来说,当然讲得并不完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这里只不过是提起注意这些方面的问题罢了。

把正确处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或者说,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这三个方面的关系,看作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明确这一点,不仅对于一般实际工作有好处,而且对于克服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斗争也有好处。因为正象我们前面说过的那样,资产阶级直到现在仍竭力企图用个人中心主义思想来影响、侵蚀无产阶级队伍,使其中某些不坚定分子离开正确道路,只知追求个人宰福、个人满足。这种个人中心思想并不是经常明显暴露的,因为在多数场合下个人的发展总是和公共事业的发展相一致的,它甚至可以在为社会主义的口号下,在“到处都是为人民服务”、“样样工作都是革命工作”、“照顾我的爱好志愿,可以更好地调动我的积极性”等言词掩盖下,埋藏很深,不是当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发生明显冲突时,别人不容易察觉。正因为这样,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在思想上“慎独”,时刻保持警惕,严格要求自己。愈是当我们的事业蓬勃向前发展的时候,我们愈应当这样做。

猜你喜欢

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共产主义
黄龙飞: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者
谈谈个人信息保护和公共利益维护的合理界限
集体主义话语权的重构
论专利行政执法对公共利益的保护
社会质量理论视角下乡村社区治理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产主义思想麒当代启
漫画哲理
“五形态论”与共产主义学说
东欧的后共产主义变革
表达自由语境中的“公共利益”界定